农村土葬时,棺材埋在地下,为什么还要堆小土堆,有什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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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汕头地区特别是潮汕对风水是较迷信和重视!重视程度他跟建别墅一样,对墓地很注重和重视:请了专业风水先生和土体专业师傅:以山山有灵度进行测试方向…来水和去水定择分金。谢谢阅读!有不解请评论圈问及…
农村土葬时,棺材埋在地下,还要在地上堆上土堆,它的作用还是不小的。一是标识作用。有土堆就能准备判断棺材的位置,等待合葬时,挖坟时,就会准确判断棺材的位置。当坟多的时候,可以判断每辈的人数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二是保护棺材。堆放土堆,可以起到保护棺材的作用。可以防止棺材被水浸泡。三是表示后代对先人的尊重和纪念。后代人越多,往往堆得土堆,也就越大。在每年上坟祭祖时,不仅要放鞭炮,烧纸,一般还要添坟,就是要见新土。这才是晚辈对祖辈的敬仰,尊重。四是所谓入土为安,就是把棺材用土埋起来,并且,越深越好,土堆越大越好。
世界历史上最邪恶的女性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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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女连环杀手,她为了钱,杀害四人并碎尸,甚至其中一个“版本”中被她杀害的一家三口还是有恩于她的人,可这个蛇蝎女人却连两人的孩子都不放过…
1994年9月初,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国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松花江东段岸边(疑似现音达木河东兴桥附近)有人发现2包用塑料袋装着的人体大腿;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郊区分局、向阳分局也先后接到群众报案,在儿童公园、水源山公园共找到6包人体残肢。警方把8袋碎尸进行整合区分后判断这些人体残肢分别属于一男一女两个成年人和一个未成年男童,但由于缺少头颅和躯干,凶手又分别抛尸在佳木斯市东、西、南三个不同方向,所以警方也很难确定第一案发现场更始终都没有确认死者身份,仅仅判断三位受害人可能是一家三口。
三人被杀、碎尸,警方还毫无头绪迟迟无法破案,佳木斯市一时间人心惶惶、流言四起,当地的民警更是倍感压力,案发后几个月都如坐针毡…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忘了这起恐怖的碎尸案,佳市警方也将案子尘封在了档案室中,可没曾想就在这起“无头案”发生不到一年以后的1995年7月,佳木斯再次惊现恐怖碎尸案…
1995年7月9日凌晨,佳木斯市前进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前进区三十八委五组居民楼一单元四楼二号的市劳改支队干部董庆平家中发现尸块!
接到报案后市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据了解,董庆平的父亲自6月初开始就再没有见到儿子的身影,打电话到家里也没人接(那个时候没有手机),而前两天单位同事更是告诉他董庆平已经一个月没来上班了,所以董老汉决定去董庆平的住所看看是不是儿子生病了。可来到儿子家后董老汉发现其房门紧锁怎么叫唤都没人回应,甚至从屋里还传出一股莫名的腐臭味,预感事情蹊跷的他便和邻居一起撞开了房门,进去后立即闻到浓浓的尸臭味从卧室飘出,几人走进卧室后看见宽大的双人床下放着一个用粉红色塑料袋包裹的物品,臭味好像就是从塑料袋里面散发出来的,于是颤抖地打开了袋子,果然里面装着一具无头、无四肢并且高度腐烂的人体躯干…
法医对尸块进行解剖后断定死者为男性,死亡时间一个月左右,随后又根据董家人对尸块所着残缺衣物的辨认以及董庆平1991年车祸后在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病历卡上登记的血型特征等各方面证明最终确认死者就是失踪的屋主董庆平!
不到一年时间第二起、第四具恶性碎尸案,而且这次的受害者还是警察部门的公职人员,佳木斯市公安局坐不住了,他们立即成立了“7·9专案组”,兵分六路展开侦破工作,势必要将凶手缉拿归案(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并非警方只重视“自己人”,第一次那三人尸源都无法确定怎么破?而这次是有尸源、有调查方向)。
据董家人介绍,董庆平时年33岁,与前妻离异多年,独居,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朋友更没有债务纠纷,不过最近在和一位名叫“任秀娥”、小名为“小红”的女人通过婚介公司认识后交往了数月,董家人对她并不了解只知道年龄30岁左右、长得挺漂亮,董庆平对她很是喜欢甚至都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获悉这条线索后,专案组民警找到市区内的所有婚介公司试图调查那个叫做“任秀娥”的女人。可惜的是当年的信息登记并不完善,尤其是婚介公司,根本就没有登记来人的详细信息,于是他们决定撒大网,征集各大婚介公司与这位叫做“任秀娥”的女人交往过的市民线索,看看能不能从那些与“任秀娥”有过接触的相亲对象身上获取到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很快,他们便有了大收获。
首先一位王姓个体户告诉警方自己几个月前和“任秀娥”交往过不久,这个女人长得漂亮还非常有钱,曾经拿出过一张40万元存款的存折,还不停地劝自己卖掉商品房跟她一起去南方做生意。可王先生觉得对方长得漂亮又那么有钱(要知道那是94年,40万绝对是“富婆”了),怎么会看上自己这个“矮穷矬”呢?老是劝自己卖房该不会是骗钱吧?因为房子毕竟不如现金好骗?于是果断跟她分手了;
第二位张姓男子告诉警方,自己只和“任秀娥”见过一次面,那次是在自己家里,“任秀娥”给他喝了一瓶饮料之后他就昏睡了过去,而醒来后发现家里的冰箱、高档服饰、户口本等不翼而飞;
第三位刘姓男子则告诉警方,他和“任秀娥”相处过一星期,有次自己与“任秀娥”从录像厅看完录像出来,正好与朋友相遇,“任秀娥”却慌忙借故闪到一边,那位朋友先是一愣,随后便问:“她是谁?你是怎么认识她的?”刘先生告诉朋友说:“她叫任秀娥,是婚介所刚认识的。”可随后朋友就告诉他说:“这个女人叫做马艳红,在佳木斯西边到处骗人,你不要和她来往了。”刘先生听完很是震惊,结合“任秀娥”看到这个朋友后的行为,相信了对方是个骗子的事实,于是也和她分手了;
而另一个任姓的个体户称自己在几个月前走进了婚介所想找一个对象,没多久便与一位30多岁的女人“配对成功”,这个女人名叫马艳红,长得比较漂亮还热情开放,两人相识没几天就开始同居了,并且在同居期间对方也给自己看了一张存有40万的存折。可是任先生却发现这位拥有巨款的富婆竟然连5块钱的香皂都舍不得买,而且也从来不透露自己的工作情况,还早出晚归行踪诡秘…这让他感到很是费解,怀疑对方是个骗子,于是果断跟对方分了手。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两人分手后不久,任先生又去婚介所找对象,发现全市各大婚介所都出现了自己在北京经商的姐姐“任秀娥”的名字!
也就在这时,一路民警调查后发现董庆平遇害后有人从他的银行存款中取走了6000元,而取款的是个女人,携带的是董庆平的身份证以及一个叫做马艳红的女人的身份证!
看来这个神秘的“任秀娥”真名应该叫做马艳红?那她现在会在哪里呢?还是用“任秀娥”这个身份么?她应该就是杀害董庆平的真凶吧?专案组民警决定沿着这条线继续调查下去,第二天,一路侦查员就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在佳木斯某婚介所登记簿上有一个非常惹人注目的名字——张英年!
这名字有什么特殊意义呢?还记得前面提到第二位家中被洗劫一空的张姓男子吗?张英年就是他女儿的名字,并且根据婚介所登记的户籍编号来看,还真就是他女儿的户籍编号。可张先生的女儿都还没成年,而当时“任秀娥”可是抢走了他们家户口本的,她完全知道张家女儿户籍编号!另外最后那位任先生不是说了吗?这个神秘女人有过冒用相亲对象家属身份的行为,那会不会这次“任秀娥”就改名,冒用了张先生女儿的身份呢?想到这里,专案组负责人王云涛决定设计逮捕“张英年”!
7月17日上午9点,佳木斯沿江路中段的沿江公园门口,一位中年男子来回踱步似乎在等什么人,没多久,一辆出租车靠着马路边停了下来,打开车门后,一位浓妆艳抹的女人不紧不慢地从车上走了出来,她环顾了四周一圈后盯着中年男人看了几分钟,随即自信地走上前打招呼:“是同江市来的刘先生吗?”
“对,您是张英年小姐吧?”中年男人礼貌地问道。
“是的。”女子回答道。
“呵,果然很漂亮啊?”中年男子不住地夸奖面前的那位女人,并且抬起一只手很自然地做了个挠痒的动作。
“谢谢,刘先生过奖了…”还没等女人说完话,一辆轿车飞奔而来并停靠在两人身边,接着两名大汉从车上迅速走了出来,四只大手死死抓住了女子,中年男人也立即冲了上去取出一副手铐将女人双手铐上…
“你们要干什么?”女人脸色惨白地问道。
“马小姐,我们找你很久了。”说完,中年男人手一挥,两名大汉将女人推上了身旁的轿车,随即,司机朝着佳木斯市公安局疾驰而去。
想必大家都明白了,那个中年男人就是专案组负责人王云涛,而女人就是马艳红。对于这个女人的审讯过程很是艰难,因为她太会撒谎了,警方也是通过连续几天的奋战才最终让她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马艳红,1967年出生于佳木斯,父亲是佳木斯前进区农行审计科科长,母亲是市印刷厂工人,两人共育有5个子女,马艳红排行老三。由于家里孩子众多,并且上面还有一个70多岁体弱多病的外祖父,一家人的生活并不富裕,所以18岁她就出来参加工作,并被安排到父亲所在的农行做了一名普通职员。
可能由于工作的地方是银行,接触的有钱人多如牛毛,她看到那些客户都穿金戴银、挥金如土便有了强烈的虚荣心,非常羡慕这些有钱人的生活,更怨恨父母不能给自己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都进银行了,还不知足),因此她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像那些人一样名牌、豪车傍身,甚至为了钱,她不惜铤而走险于1987年9月贪污了银行1000元,然而几天后被单位发现她就被开除了…
离开农行以后,马艳红开了一个小吃店,还和老实勤快的退伍人员阎某某结了婚并生下一个儿子。而阎某某只是一位出租车司机,虽然对马艳红和儿子无比疼爱,早出晚归地赚钱养家,可他哪能满足马艳红的虚荣心?她只想过富太太的生活、只想傍大款,于是就在儿子四岁时,马艳红跟阎某某离了婚,开始了自己“傍大款之路”。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佳木斯红极一时的个体大户王某,当年王某已经50多岁娶过两任妻子并且孩子众多,可马艳红还是心甘情愿地做起情妇过上了一段有钱人的生活。但没多久,王某竟然被自己的堂弟和侄子给杀了…马艳红可算是气疯了,好不容易傍上大款,你给我来这出?因此,她又开启了自己的“流浪”生活,并且这一次她决定从婚介公司入手,骗一个算一个,坑一个宰一个,积少成多嘛…
几十次的相亲下来,马艳红通过各种手段或是骗或是抢,确实捞到了一点钱吧?但大部分都和前文提到的那几个知情人一样,有较强的警惕性导致马艳红成功率不高;并且由于自己花销大,骗(抢)来的钱也根本不够用,所以日子过得非常拮据…而几次婚骗成功后发现对方并未报警,马艳红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因此她决定干票大的…
1995年5月,她通过婚介公司的介绍认识了董庆平,并且又使用老伎俩掏出那张40万元存款的假银行存折给对方看伪装成“富婆”。而这次董庆平就没有之前的几个人那么警惕了,他看到“富婆”女友那么有钱后也掏出了自己十万元的存折给马艳红看,这就为他的杀身之祸埋下了伏笔!
6月2日中午,马艳红将掺了50片安眠药的豆奶诱骗董庆平喝下,没多久他就昏睡了过去。看到药劲上来后,马艳红操起一把折叠椅狠狠地砸向董庆平脑袋,起初董庆平还会发出几句“哼唧”声,可在马艳红不断的猛击之下,董庆平很快就不再动弹…可此时的马艳红似乎还不太放心,于是她又用毛巾捂住董庆平口鼻十几分钟,直到确认对方已经死透…
晚上六点,马艳红将一块粉红色塑料袋铺在地上,又将董庆平抬了上去,随后开始用菜刀将他的小腿、大腿、胳膊和脑袋卸了下来。干完这一切之后,她还出门和另外一位相亲的白某睡了一觉…
第二天,他返回董庆平住所,清理了现场又分三次将董庆平的残肢和头颅装在行李包中并骑着自行车四下丢弃。最后,她再次返回董庆平住所将对方的躯干包了起来塞到床底下,并拿着他的存折、身份证等物品大摇大摆地去银行取钱了…
审讯到此,民警们觉得似乎还有点疑问:为什么马艳红一个女子能够那么大胆?为什么她第一次杀人分尸能够那么熟练?一年前的那件碎尸案是不是和她有关?
于是专案组民警决定加大审讯力度,因为他们总觉得这个女人一定不是初犯!
面对警方的强大压力,马艳红起初是不承认的,但后来她还是顶不住了,嚷嚷着:“反正杀一人也是死,杀四人也是死,我就告诉你们吧”…
关于这次杀人原因有两个版本,我也不确定哪个是真的,因为这件案子实在有点久,查不到更多的真实信息,唯一能肯定的就是三人确实是一家三口,男的叫做徐力学,女的叫做乔淑霞,两人的儿子名叫徐洪锁。而这两个版本都是自称当年该案的侦办人员透露出来的,究竟哪个比较有可能大家自己甄别。
版本一:1993年,马艳红以3分的高利借了1.6万元给住父母楼下的邻居徐力学妻子乔淑霞倒卖水果,没想到对方得血本无归只还了马艳红3000元。而剩下的钱夫妇二人向马艳红保证一定不会赖账,只要再给点时间。然而1994年8月下旬,她听说徐家准备去趟哈尔滨,似乎想躲债。这让马艳红非常愤怒,于是决定报复这家人。1994年8月28日,马艳红借口邀请这家人吃饭,并事先在酒水中掺入了安眠药。三人没想到对方一个女人会因为钱而杀人泄愤,毫无防备就将掺有安眠药的酒水喝了下去很快便昏睡了过去,并且为了防止意外还分别给他们打了一针麻醉…随后,马艳红残忍地将三人大卸八块并于29日和31日分别抛尸于佳木斯市东、西、南三个不同地点;
版本二:在“大款”王某死后马艳红便开始了租房住的生活(之前她是在王某家做“保姆”,住他们家),并且慢慢的存款也被自己给挥霍一空,到后来连房子都快要租不起了,幸好就在那段时间她遇上了老实本分的个体户徐力学夫妇。她谎称自己的老公做大生意发财之后和一个女服务员鬼混,还把自己扫地出门了,目前身上经没什么存款在一家水果店打工,总之她将自己的身世描述地非常可怜…善良的夫妻俩听信了她的话非常同情,便决定以半价的月租将自己的房子租给马艳红。一天晚上马艳红告诉对方说:“因为商店老板外出进货没回来工资一直没有付,我都已经没钱吃饭了,这个月的房租能不能拖一下?”徐力学听后连忙安慰说没事,让妻子拿200元给马艳红接济一下等有钱了再还,并告诉她说自己一家三口第二天晚上要乘车去趟哈尔滨探亲,需要一个星期后才能回来,希望在自己离开的那几天时间里马艳红能够帮忙看看家,说完乔淑霞转身进卧室拿出包包,递了200元给马艳红。可就在乔淑霞拿钱的时候马艳红看到那个包包里有一大叠钞票,少说也有10000,这让她心动不已,整个晚上都在想如何将那笔钱占为己有,终于一个邪恶的念头就此产生…
1994年8月26日早上马艳红去买了几瓶酒水饮料和一点小菜,并将安眠药掺入酒水中。中午回去后她以感谢徐力学照顾为由,下厨为三人抄了些小菜,之后就不断敬酒、饮料诱骗三人喝下掺有安眠药的酒水,而她自己则谎称来了姨妈只能“以烫代酒”。三人不知是计高高兴兴地就喝了下去并很快陷入昏迷,之后马艳红将他们分尸…
其实不管哪个版本,马艳红都算得上是一个蛇蝎之人,因为钱,她可以抛夫弃子;因为钱,她宁愿自甘堕落;因为钱,她不惜杀人灭口;甚至连一个不到10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徐洪锁据说只有8岁还是9岁)!一个人完成杀人、碎尸,并且多次抢劫相信对象,这样的女人在新中国历史上确实不多了,而如果不是之前几个相亲对象足够警惕的话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要惨遭毒手啊!可怕!
自古及今,凡是大奸大恶之人,必定是要么有权,要么有钱。因为凡是做大恶事,必定在他们手下,少不了要有一大帮蝇营狗苟的狗腿子 ,替他们作恶,给他们跑腿,而狗腿子,只要主人给足够的赏赐,一般是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
要说历史上最邪恶的女性,自然要数那些身处在统治阶级高层,有权有势的贵族坏女人了。那么,历史上,谁能够首先跳入我们的视线,让我们看到她作恶多端的一面呢?
四大妖后
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外戚世家》中说:“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妺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
妹喜,妲己,褒姒,骊姬这四位,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妖后,据说她们祸国殃民,无恶不作,想必能够当得起邪恶二字,让我们一起看看她们的所作所为。
据说妺喜有三个癖好:一是看人们在巨大的酒池里饮酒;二是听撕裂绢帛的声音;三是喜欢穿戴男人的朝服官帽。照这个爱好看,妹喜似乎并没有多么邪恶,把妖后的帽子戴给她,似乎不太恰当。
苏妲己,在戏曲艺术作品中,妲己是狐狸精的代表,据说妲己不仅荒淫狐媚,而且生性凶残,怂恿纣王设计出种种令人触目惊心的刑罚。拿别人的性命为自己取乐,欣赏别人被凌迟折磨致死的情景。有许多关于妲己的故事,流传在市井田间,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比如她怂恿纣王将孕妇剖腹以断男女,还将路人父子断腿以看骨髓,自制炮烙刑具,如此等等,绝对当得起邪恶二字。
褒姒之罪,罪在不爱笑。褒姒不笑,有着很复杂的心理原因,自幼无父无母,被养父母抚养长大,心理难免有阴影。尤其是褒姒的养父母去世后,她更是一直郁郁寡欢。虽有幽王的万般宠爱,每天不缺吃不缺穿,享尽了人间荣华富贵,但是入宫十年,从没有开心笑过。以至于幽王后来为了博得美人一笑,主持导演了“烽火戏诸侯”,终于酿成了国破家亡的悲剧。从这方面来看,褒姒其实没有太坏,好像谈不上什么邪恶。
骊姬,这个女人可以说是有史记载以来,第一个出了名的为夺皇位而作恶多端的女人。骊姬为了使自己的儿子继承君位,凭借着自己的聪明、美貌,加上可以肆意挥霍的金钱,拉拢了有势力的大臣成为自己的党羽。她在君主面前挑拨离间,阳奉阴违,阴谋勾结,最终成功上位,虽然后来结局惨淡,但是毕竟作恶不少。这个女人工于心计,可谓是宫斗惨剧的典范,往后那些在皇帝面前争宠夺爱的女人,估计都从骊姬这里学到了不少知识经验。
以上四位著名的妖后,有的名符其实,有的似乎名不符实,总体来说,这些人因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保护和撑腰,把世间的坏事,可以做到一般普通人无法做到的极致,她们足以成为天下人引以为戒的样板。
为什么死人后要把尸体放在坟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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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传统观念已经流传几千年 就是为什么人死后放进坟墓里?古人云:入土为安。意思是人死不能复生,安葬逝者也是对已故的哀思。还有对死者的身份尊重和保护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人死后,把尸体放进坟墓,称之为“土葬”。土葬是最为主要一种丧葬方式,不光是我国主要的丧葬方式,也是世界主要的丧葬方式。
人死后,为什么要将尸体放在坟墓里?
这个问题其实是比较复杂的,之前给学生讲古代礼仪时讨论过这个问题,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建造坟墓,埋掉尸体,这是最主要、最隆重的丧葬方式。
由于民族不同,地域不同也有一些区别,但其基本观念都一样,即认为人死后必须要尸体完整,不能有损伤,必须要穿戴整洁,放入棺椁,移至墓室,才能升入极乐天堂,到另一个世界再世为人。实际上是生者对死者的尊重、寄托、缅怀、祭奠。认为只有死者安葬在墓穴之中,才能入土为安,认为入土是人死后必然的归宿。
(二)建造坟墓,进行土葬,不论身份贵贱,都应入土为安,但帝王贵胄将“土葬”的礼仪推向极高峰。
中国古代帝王贵胄们的丧葬极其奢华、宏达,不仅坟墓建造恢弘奢侈,而且葬礼也极其奢华。并且按照身份、地位来设置不同的坟墓规模、随葬品,以及葬礼。
随便看一个古代帝王贵胄的坟墓和死后的葬礼,恐怕都会惊掉你的下巴。帝王之家一般都有专门的坟场,称作为皇家陵园。
老百姓家庭的葬礼就简陋的不能再简陋,人死之后,挖一个墓穴,有钱就打造一口棺椁装尸体,没钱就卷一张席子,将死者生前的日用品一起随葬,立个土丘,写上墓志,进行祭奠就完事了。
老百姓家,人死后一般都将亲人们葬在一起,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都埋在同一个地方,这样的坟场称作是“祖坟”。
当然,还有公墓,集中安放“英灵”的地方。
(三)建造坟墓,对封建王朝而言,最能表现阶级和等级的差别。
只有建造坟墓,才能长久地保存死者生前的权势和地位。
宏大的墓场建造、各种神兽、奇异的雕塑、楼阁、墓碑、石人、及其它附属建筑,彰显死者生前的身份、地位,寄托死后一样能享受这样的尊贵。
随着时代的发展,从环保、节约资源、移风易俗等层面上考虑,会逐渐改变土葬,取而代之为火葬。但土葬的观念几千年,不是说改就能改的,这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崇祯死后是谁把他葬到陵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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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皇帝的安葬过程,是分两步走的,直接逼死他的李自成和几乎灭了他宗族的满清皇帝都出过力。
明末,君臣关系很奇葩——皇帝不信任臣子,臣子也没有担当。这些权贵们心里的小九九是:“江山国家是你的,金山银山是我的,凭什么让我出钱保卫你们老朱家的王朝?”
于是皇帝找他们要钱,他们也哭穷,彼此在玩一个心照不宣的游戏。最终,没等到“勤王”的救兵,走投无路的崇祯皇帝就凄惨的吊死在了煤山的一颗歪脖子老树上,随他去的,只有一个贴身太监王承恩。
上图应该比某些电视剧更真实的还原了崇祯自缢的情形。据给他收尸的人描述,崇祯穿的蓝色袍服,没有戴帽子,以发覆面,一只脚穿着红鞋,另一只脚上只有白色锦袜。讲真,明朝皇帝并不是像电视上演的那样天天一身明晃晃的“土豪金”,大部分时候,是穿素色衣衫的,何况喜好朴素生活,让皇后亲手给自己补袜子的崇祯皇帝。
崇祯更悲惨的地方在于,死的时候没人顾得上给他收尸。
当时,李自成已经进入了北京内城,除了少数选择“自杀”殉国的大明“死忠”外,更多的朝廷官员带着细软四处逃散,剩下的,则乖乖的跪在城门口迎接大顺军团。
李自成的手下沿着皇宫,一个屋子一个屋子的搜查,找遍了院落里的犄角旮旯,救起了失血昏厥的长平公主和袁贵妃,给周皇后收了尸,但唯独找不到崇祯皇帝。
此情此景下,李自成非常着急。毕竟,万一大明皇帝顺利出了城,跟南边来的“勤王”军队汇合,再反杀回来,对自己的威胁,那将是极大的。
于是,李自成下令,只要找到崇祯皇帝,无论死活,都赏赐黄金一万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然,第二天,马上就有热心的北京群众提供线索,崇祯皇帝的尸体正挂在一颗老树上,随着春天的沙尘暴晃悠悠的飘摇。脚下还倒着一位身着蟒服的中年太监。
(这老树的位置还在,成了景山公园里的重点保护对象,但树早就不属于“原版”的了,是1981年补栽的“假”歪脖子树。)
为了表姿态,李自成决定将崇祯皇帝按老规矩下葬在天寿山,结果竟然发现,已经当了16年皇帝的崇祯,根本就没顾得上给自己修陵墓。
此时,躲在周国丈家的明皇太子朱慈烺也被自己的姥爷主动交出。
自信满满的“闯王”并没有难为指朱慈烺,反而痛快的答应了朱太子的几项请求——“不可惊我祖宗陵寝”、“速以礼葬我父皇母后”及“不可杀戮我百姓”。
于是,李自成的手下匆忙中找来一具高质量的红漆棺材,和一口品质不错的黝漆棺材,把帝后两口子塞进了已经去世两年多的崇祯爱妃——田贵妃的陵墓里。
这时,大明的降官们都有更“重要”的事情忙活,对于安葬崇祯两口的事儿,互相推诿,最后,安葬崇祯帝后的任务,落到了昌平州基层官员赵一桂身上。赵一桂费了大劲,四处忽悠哀求,向北京周边的商人和百姓募捐,得到了233两银子。
安葬的第一步,是要打通田贵妃陵墓的通道(帝后妃嫔下葬后,要用大石填塞墓道以免盗墓者进入陵寝),以便帝、后棺木进入。
赵一桂请了工人,不分昼夜,用了四天时间才打开了田妃的墓道。
这一步的花费最多,打开、封闭墓道需要200两银子的预算,剩下的三十多两银子则用来搭盖薄棚,买纸,买猪、羊、素供,结算活动人员工资,提供劳役们的工作餐等等。
不过,这样紧着花,钱还是不够用。因为,崇祯与周皇后都是有棺无椁(棺材外面的套),这样实在不符合帝王下葬的礼制。
赵一桂也是为难坏了,情急之下,他一狠心,干脆将田妃的棺木从她的椁中拎了出来,把崇祯的棺材放了进去上。然后,重新布局,崇祯放在中间,周皇后居左,田妃在右边。太监王承恩陪葬,埋在了外围。
于是,一夫一妻一妾,一家三口,加上老仆人,以这种尴尬的形式,在地下团圆了。
墓地封门后,参与工程的基层官吏和劳动人民们实在是看不下去,又现场集体捐资五两银子,给崇祯的陵寝外围包了一圈五尺高的围墙。
而此时,当年被崇祯皇帝寄予重任的大明权臣们,还在专注于“更重要的事儿”。
之后就是大顺匆忙撤离,满清入关,大明的臣子们跪完大顺后,又带头跪在北京和南京城门,连续两年,分两批次迎接了大清军队,几乎没人再关注过凄惨落幕的崇祯夫妇。
这时候,某些外族人倒显得更有骨气。比如,一名朝鲜崔姓大使拒绝向清朝统治者进行朝贺,之后,在兵荒马乱中来到崇祯皇帝的墓前,整整十天不吃不喝,活活的将自己饿死在了崇祯的坟头,为崇祯和大明王朝殉葬。
再接着,清朝皇帝正式平定中原后,一面为了断除后患,对明朝宗室男丁赶尽杀绝;一面为了笼络汉族老百姓,尤其是汉族知识分子,开始高调的为崇祯皇帝修建陵寝。
清统治者对刚烈殉国的崇祯帝后两人还是比较敬重的。把崇祯皇帝谥为“庄烈愍皇帝”,周皇后谥为“庄烈愍皇后”。将田贵妃幕改为思陵,并拿出预算,按帝王陵寝的规格,对思陵进行扩建。
然而,开始的时候,进展并不顺利。
毕竟,给前朝殉国的帝后修陵墓,属于“高风险”活动。谁要是卖力干了,表现出对明朝的怀念和热情,那不就等于在找死吗?
于是,清朝的工部和负责内务的太监们相互推诿、扯皮,谁都不愿意出头,更不想担责任。再加上资金缺口,于是,扩建陵墓的事儿,拖了好几年。
此时,原明朝司礼监秉笔太曹化淳,冒着生命危险,向顺治皇帝反应了这个问题。
正在成长中,非常崇尚汉族文化的顺治帝,出于个人感情上的“共鸣”,对崇祯陵墓的重建工程还是比较上心的。于是,下令立即营建思陵,不得以各种借口拖延,如果再遇到扯皮情形,必定重办相关官员(“如再延诿,定行重治”)。
在大清国皇帝的压力下,思陵终于开工了。
承担修筑思陵的官员们,每天都过的胆战心惊。很明显,他们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如果再拖延应付,不但会再次激怒顺治皇帝,别人也难免在背后指责他们没良心;而如果按照十三陵的标准修的太完美,又会被按上心怀前朝的帽子,容易被拉出来“秋后算账”。
最终,明思陵被修的不伦不类。虽然跟传统帝陵一样,建了无马道、宇墙、宝城墙、城台及重檐歇山顶式的明楼,但崇祯皇帝墓前的五供(石头祭器)却与其他大明皇帝有很大差异。首先,五供体量比其他帝陵的五供要大;其次,论式样,更接近于给太监用的祭器(下图)。不过,在陵园的管理上,思陵和其他明朝帝陵的待遇是一样的,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财政预算。思陵配有司香内使(守陵太监)二名、陵夫八名(可带家属),照役给予香火地亩(国家安置房产和田地)。每年春秋二季,分由太常寺差官至陵致祭。清廷每年还委派专员出差,定期赴十三陵巡视,进行检查修葺。甚至在18世纪末的乾隆晚期,还进行了一次对思陵的大规模修缮和扩建工程,直到19世纪末,清朝都坚持着对明帝陵的祀享。
清灭亡后,思陵在战火和盗墓贼的侵扰下,残毁的十分严重,随葬品被掏干净,帝后两人和田贵妃的尸体也早就不知所踪。尤其是内战期间,国民党军队为修炮楼,竟然大规模拆毁了陵园地面的亭台建筑。
最终,思陵被各路人马折腾的空空如也,仅凄凉的留下了坟冢、楼殿遗址、石雕五供、碑石等实在拿不走,不能变现的大物件。
好在,咱们又下功夫依据史料记载,重新修葺了思陵,使其恢复了一些往日风采。目前,思陵属于明十三陵的重要景点之一,每年的门票收入也相当可观。
崇祯皇帝原名朱由检,是明朝第16位皇帝,也是明朝最后一位大一统的皇帝。
崇祯皇帝能够登基,实属意外,因为父亲不受皇帝爷爷的喜欢,加上自己母亲出身低贱,五岁时因罪被杖杀,之后崇祯被两位庶母养育,过得并不幸福。
意外登基
公元1622年,被明熹宗朱由校册封为信王,五年之后,明熹宗驾崩,没有留下子嗣,所以朱由检才继承皇位登基称帝,史称崇祯皇帝。
崇祯皇帝登基之后非常勤快,生活非常节俭,骨气也最硬。崇祯抓住时机孤立魏忠贤阉党集团,最后一举铲除,重新启用之前蒙冤大臣,授命袁崇焕尚方宝剑,嘱托他帮助大明王朝收复全辽。
本是励精图治的皇帝,但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根据史书记载,在崇祯登基之后的七年时间里,只有崇祯四年没有发生旱灾。经过短暂平静之后,从崇祯十三年开始,瘟疫一直笼罩大明帝国长达数年之久。
崇祯皇帝在位期间,朝堂之上党争现象严重,而民间百姓遭受天灾难以生存,大明王朝的矛盾终于在农民起义中爆发。在大明王朝内忧不断时,外患也悄然而至,关外的后金政权趁机崛起,始终对大明王朝这块肥肉虎视眈眈。
凄惨离世
公元1644年,李自成率军进入北京城,听到这个消息,崇祯皇帝身边的太监张殷马上劝说崇祯投降,硬骨气的崇祯抬手一剑杀死没骨气的张殷。随后,崇祯赐给自己的皇后周氏和嫂子张皇后各一条白绫,两人上吊而亡,悲剧还在继续,崇祯哭着对女儿说“你为什么要生在帝王家”,用左袖遮住脸,右手举剑杀掉自己的亲生女儿。悲剧还没结束,崇祯又用剑杀了自己的几位嫔妃。
崇祯皇帝此时仍然比较冷静,他传召百官前来听旨,准备对身后事进行妥善安排(此是根据崇祯死后遗言推断)。让崇祯皇帝心凉的是文武百官竟然没有一人前来,崇祯皇帝仰天长叹发出感慨“诸臣误朕,国君死社稷,二百七十年之天下,一旦弃之,皆为奸臣所误,以至于此。”
在李自成破城之际,只有很少数人为大明朝自杀殉国,更多的官员和贵族是带着财产逃跑躲难,有些人则是在城门大道上双膝下跪迎接军队入城。
崇祯皇帝来到紫禁城后面的景山之上,在一颗歪脖树下无奈选择自缢身亡,当年崇祯上吊的那棵树已经不在了,现在景山上那棵树是1981年补种的。据记载,崇祯皇帝上吊时披头散发,身穿蓝色的袍服,一只脚穿着红色鞋子,另一只脚上只有白色的袜子。从崇祯皇帝死前的状态装束来看,他一路上失魂落魄地从皇宫中逃到这里,最终在这里结束自己的生命。
说到崇祯皇帝的穿着,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崇祯皇帝是非常崇尚节俭的,一如明朝历代皇帝一样,崇祯皇帝日常经常都是素衣,他还让皇后亲自给自己补袜子。
崇祯皇帝凄凉的死去,而他的身边只有一位叫王承恩的太监。王承恩对崇祯皇帝的忠心可歌可泣,在崇祯上吊绝气后,王承恩死后也要陪伴崇祯,在崇祯上吊那棵树旁边找到一棵海棠树,上吊而亡。
本着擒贼先擒王的原则,李自成在北京城大肆搜捕崇祯,但始终不见踪迹。在搜查过程中,义军意外救下了失血过多昏迷过去的长平公主和袁贵妃,还给周皇后的遗体安置起来。李自成找不到崇祯皇帝,心中有些慌张,害怕崇祯趁乱逃出城,若是遇到南方的勤王军队,李自成还要再费一番劲。
李自成对部下下达了死命令,影视剧中常见的那一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并且重金悬赏崇祯的下落,结果真的被士兵发现崇祯的尸体,此时的崇祯已经在歪脖树上挂了三天时间。
李自成立即前往煤山,将上吊的崇祯和太监王承恩的尸体全部收起来,突然李自成发现崇祯皇帝的衣服上写有一段话,大意是总结了自己悔恨的一生,最后一句话却感动很多人,也许李自成也曾经被感动,这句话是“认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看到这里,也许崇祯最后一次着急大臣也是要安排大家保护百姓子民,可惜没有一个大臣前来。
尴尬下葬
李自成将崇祯皇帝和周皇后以及忠心太监王承恩三人的尸体分别入殓,其中崇祯皇帝的梓宫是刷红色漆,周皇后的梓宫是刷黑色漆,并且崇祯皇帝还换上翼善冠和金靴。
李自成本来想把崇祯皇帝按照明朝的传统安葬在天寿山,却发现崇祯皇帝在位十六年还没来得及修建自己的陵墓。有些较为奢侈的皇帝一般很早就开始修建陵墓,而也有些较为节俭或者贤明的皇帝则并不急着修建陵墓。
最后,李自成将安葬崇祯皇帝的事交给昌平州的官员,并且要求要按照皇帝的规格来下葬崇祯皇帝。接受这个差事的人叫赵一桂。赵一桂当时是顺天府昌平州的署吏目,对于下葬崇祯皇帝这件事,他也是满脸蒙圈,因为昌平州政府并没有钱来下葬崇祯,尸体暂时被放在城外的关帝庙。
赵一桂在苦恼之中灵机一动,他想到募捐的办法,赵一桂组织当地的贵族士绅来捐钱,磨破嘴皮子也只有十位士绅愿意捐款,最后赵一桂共获得233两银子。
赵一桂已经想好了崇祯皇帝下葬的地方,原来崇祯皇帝喜欢一位田氏贵妃,贵妃死后,崇祯就在昌平州为她修建了陵墓,赵一桂从经济有限的角度出发,决定将崇祯皇帝、周皇后与田贵妃合葬在此地。
赵一桂带头将贵妃的陵墓掘开,而此时崇祯皇帝的棺材是有棺无椁,椁是棺材外面的套,帝王下葬是必须要有椁,情急之下,赵一桂将贵妃的椁取下来套在崇祯皇帝的棺材上。
之后,赵一桂移动贵妃的棺材位置,将崇祯皇帝的棺椁放在最中央的位置,左边是周皇后的棺材,右边是田贵妃的棺材,将准备好的祭品一一摆放之后就将陵墓封起来。
后来,赵一桂和一位名叫孙繁祉的人共同再捐了五两银子,为崇祯皇帝的陵墓修了一道围墙。
重修陵墓
清朝统治天下后,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缓解明朝旧臣旧民对清朝统治者的抵触情绪;二是遮盖清朝统治者对明朝宗室后代的赶尽杀绝;三是笼络汉族的知识分子,希望他们帮助自己治理清王朝。
顺治皇帝从国库中专门拿出银子来为崇祯皇帝重新修建陵墓,要求按照明朝皇帝的规格来修建,同时还请人专门为崇祯写了碑文,将崇祯的陵墓叫为“思陵”,也就是现在十三陵中的思陵。
在清朝初期,统治者一直害怕反清复明的人,而顺治皇帝为崇祯皇帝扩建帝陵,这事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是该办好呢,还是故意不办好呢。办好了害怕被戴上思念前朝的罪名,不办好又怕得罪当今皇帝。
因此这事一直被拖来拖去,直到后来,一位叫曹化淳的官员冒死向顺治皇帝进谏说明此事,顺治皇帝明确传下圣旨“如再延诿,定行重治”,思陵的重建工作才顺利开始。
乾隆年间,乾隆皇帝曾经也专门为崇祯皇帝的思陵进行修葺,增建了明楼和起恩殿。在清朝末年,思陵遭受盗墓贼和战火的双重洗礼,陵墓内随葬品一扫而空,就连崇祯皇帝和周皇后以及田贵妃的尸体都不知去向。
现在的十三陵中的思陵是后期重新修建的,参照相关史料内容,复原了原来的一些思陵样貌。
崇祯皇帝凄惨的生前身后事到此结束。
看过最可怜的女人是谁?
优质回答
一熟人。她在银行柜台上班,一大妈取五万块,说自己手有问题签不了字,就让一小姑娘代签。然后把钱取走。过了一段时间后,大妈怒气冲冲的跑来营业厅,说她那天根本就没取成钱,字也不是她签的,如果银行不给我个说法,我和你们没完,因为当时没监控嘛,也没有找到事发时的目击证人,然后熟人只能吃了哑巴亏,和一同事合赔了五万,另外还罚了一万块。这钱在接近二十年前,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熟人想不通啊,这真是祸从天降。她迫于无奈赔了钱,罚了款,但她实在过不去那道坎,于是,她打听到大妈家,她希望大妈实话实话,不要让她太为难,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希望大妈看在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小菜鸟份上高抬贵手。
大妈一开始躲着不见,熟人也是牛脾气,天天就去他们家门口守着,她寄希望守得云开见月明,希望大妈良心发现,若是良心发现的话,她就不会去讹人了。后来一看熟人这么执拗,大妈就撒泼打滚,指着她鼻子骂不要脸,想讹诈,熟人也火了,说谁讹诈谁是王八蛋,谁讹诈谁不得好死,大妈本来就是做贼心虚嘛,再加上听到熟人诅咒似的发飙,大妈这个人很爱惜羽毛,她具备曹操一样的性格,于是膘肥体壮的大妈恼羞成怒。恼羞成怒的结果就是大打出手,熟人高挑个,但很瘦,所以还真不是大妈对手,再加上两个人在撕扯的时候,大妈儿媳妇也下班了,二对一,熟人完败。
熟人爸妈劝她算了,说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就当花钱买个教训,熟人这个人啥都好,就是拧巴,最喜欢钻死胡同,人家摆明了来讹诈,而且理由充足,偌大的国家银行都拿她没办法,你一己之力又能怎样,这个世界原本就不是非黑即白,也有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就比如大妈这档子事儿。熟人爸妈的意思就是,以后吃一堑,长一智算了。但熟人表示,她还就不信这个邪了,她又查到了那天签字的小姑娘地址,小姑娘是个幼师,刚参加工作不久,不到二十。她胆小怕事,不敢参与她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一口咬定,自己没有签什么字,以后别来打扰她了,她还想在城市里立足呢。熟人说,你只需要认可你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个时间段,帮某大妈代签过取钱的事情就行了。其他的不需要你,我也能够体谅你的难处,看熟人几乎要哭出来了,小姑娘心一软就同意了。
当天,小姑娘结束工作后,熟人就把她叫到大妈家门口,熟人问大妈认不认识小姑娘,大妈还真不认识,毕竟萍水相逢,惊鸿一瞥嘛,熟人就说,她就是帮你代签字的人,正因为有了她代签字,你才能顺利取走五万块钱,不然,你当所有人是傻子啊。大妈一哭二闹三上吊,打死不承认自己拿了钱的,还说,不知道哪里来钻出来一个小妖精混淆黑白,老天爷啊,你还让不让人活了啊。熟人一看,不报警估计没完没了了,事实上,她一开始并不愿意惊动警方,她觉得如果私底下解决问题更好,大家都是文明人嘛,然而,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警察来了后,就录了当事人的口供,小姑娘看到警察莫名心慌意乱,估计是怕的,然后,她就说了真实情况,大妈的确取了钱,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紧随其后,所以印象深刻。
大妈看到警察后唯唯诺诺,表示第二天会去交接,警察看事情圆满解决了就离开了。哪曾想,大妈阴毒着呢,她当天晚上就和儿媳妇找到幼儿园宿舍,把小姑娘叫出来恶狠狠的骂了一顿,没打人,但言语中的威胁成分显而易见,小姑娘刚出社会 ,哪里见过这个阵仗,她被婆媳俩吓坏了。第二天就辞职不干,悄咪咪的走了。熟人不知道啊,她还在营业厅老老实实等着大妈去退钱呢,结果,等来等去,等去等来,等得花都谢了,等了个寂寞。大妈压根儿理都不理这档子事儿。好,熟人又亲自出马,她再一次来到大妈家,发现铁将军把门,人去楼空。因为那个年代出门不像现在一张身份证,原来大妈居然跑了,熟人再一次报警。警察一看,人不见了,于是就去问他们亲朋好友,亲朋好友爱理不理的,一句话,不知道。
他们说不知道,警察也不可能逼迫他们对吧,实际上,大妈是去了远嫁的妹妹家避祸去了。她以为一走了之后,肯定会啥事儿没有,以后就可以把这笔钱心安理得的据为己有。亲朋好友不说,但警察不会调查吗?于是,就把大妈请回来了,大妈不敢和公家人对抗啊,欺软怕硬嘛,只能乖乖的把钱退了。你以为就完了了吗?大错特错。噩梦开始了。自那以后,大妈见天的就去骚扰熟人,专门等她上班的时候去搞破坏,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而且大妈阴魂不散呢,因为两家距离不远嘛,熟人逛超市,进菜市场,都能看到大妈胖胖的身影,她不在公众场合闹,专等熟人落单后,肆意辱骂,唾沫横飞。熟人一没结婚的小姑娘真的不是对手,还几次被骂哭了。她回家给爸妈说,爸妈埋怨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熟人一边哭一边喊,难道我维护真理错了吗?这种事情难道我活该吃哑巴亏?不应该较真儿?
因为家里人不理解,同事也觉得她小题大做,大妈见天的辱骂,她抑郁成疾了。只好停职在家,她本来就是合同工,后来单位就把她裁了。看心理医生,吃抗抑郁的药,再加上朋友们的安慰劝导,她终于挺过来了。因为要生存嘛,只好在超市打工,如今四十出头了还没结婚呢。这应该算是比较可怜的人吧。也不能说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实际上错真的不在她,只是缺少历练,太单纯了,所以上了老司机的当。
最可怜的女人是我婆家后奶奶,上世纪60年代,自从嫁给爷爷后,不多两年爷爷死了,后奶奶娘家也沒人了。
我婆家公公弟兄三个,对后奶奶拳打脚踢,后奶奶没地方去,只能赖着三间破房不走。
因为这后奶奶,她是沒地方去,走出这个门,沒有避几挡雨的地方,老人家尖尖脚,拄着拐棍,天天在本村讨口要饭。
那时候,谁家也穷,要不到饭,可是不出去要饭就要活活饿死,一天三顿,到了饭点,后奶奶手里拿着一个破碗,破碗还缺一块,天天拿着这个破碗到本村要饭,她要饭有三家不去。
爷爷的三个儿子家门口,她不去,她不敢去,去了打她。
我公公弟兄三,有名的不说理,经常把老人打得头破血流,嫌老人给他们丢人现眼。
有时候,村里干部一个一个的找这弟兄三,村干部调解无效,弟兄三,当着村干部,他们会说,还把后奶奶一口一个娘的叫着,等村干部一走,这弟兄三,一人搧后奶奶几个耳光,叫后娘去死,可这老太太,受尽折磨,要饭吃,就是不寻短箭。
这后奶奶,是真可怜,当初,我嫁到他家七,八年,都不知道这老婆是我后奶奶。
有一次,我问邻居,这老人家为什么天天要饭吃,邻居家媳妇说我,你装什么傻,你公公不给他粮食,公公弟兄三都不管老人,我一点都不知道,她是我后奶奶,我没装傻,我还不信。
当天,我回家问我家男人,我说,听别人说,这要饭的老人家,是你后奶奶,男人说,这是谁跟你说的,我说别管谁跟我说的,究竟是不是你后奶奶,男人说,是又怎么样,叔叔们都不管,我们为什么要管。
这回我算明白了,我说,你家沒一个好人,原来我认为,我是天下最可怜的女人,结果这老人家更可怜。
我也是走投无路,一个村借不出一分钱的主,简单描述一下,我是四川人,被骗子骗到此地,把我卖了,还给人家数钱,傻透了,没什么说的,一言难尽。
知道老奶奶同我同病相怜,我比老人家强点,多少认几个字,大手大脚的,能劳动,能想法挣点钱。
我开始炸油条,经常让奶奶吃油条,我叫奶奶以后不要出去要饭了,我有一口饭吃,就有她的,其实我也是沒办法,有了孩子,我要看孩子,还要去干活。
但是,还是那句话,我有一口饭吃,就有老人的,最后我实在炸不了油条了,有了两个孩子,我的生活特别困难了,吃了上顿无下顿。
有一年父亲病了,叫我回家,我一分钱沒有,把家里的粮食全部卖光,凑了点路费,我走了,回娘家去了。
我才走几天,家里人写信来,说后奶奶饿死了,就死在腊月三十这一天。
她死了,我心里难过,要是我不回娘家,她就不会死,最起码有我,我会管她的。
回到家后,人们都说我是个好人,老人家都是我照顾着,不然早死了。
可是我,何得何能,连自己都沒混好,但是听人们这么说,深受感动。
冒死将岳飞遗体掩埋的,竟是一小狱卒隗顺,守墓20年,最终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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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别抢,我来答。
岳飞被冤杀后,很多人可能会关心秦桧会如何处理岳飞的尸体,但秦桧和宋高宗还没有来得及做出进一步指示,岳飞的尸体就已经从大牢里不翼而飞。而秦桧和宋高宗似乎也没有关心怎么去处理岳飞的身后事,也许按照一般的处理流程,岳飞的尸体多半会被葬在乱葬岗里。
此时的岳飞家人已经被流放到岭南地区,自然也不可能把岳飞交付给他们,由他们自己去安葬了。面对宋廷满朝文武保持的沉默,一个狱卒却挺身而出,冒着被杀头的风险悄悄把岳飞的尸体带出了大牢,这正是小人物的伟大之处,相比较身居高位的那些大人物们,虽然荣光一时,但也要被历史长久的唾骂了。
这个小人物叫隗顺,正是关押岳飞那座监狱的狱卒,也可以说从头到尾的见证了岳飞被冤杀的过程。岳飞被杀后,他悄悄把岳飞的尸体带出了监狱,随即又带出杭州城,安葬在杭州钱塘门外的九曲丛祠旁边。
这一年是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隗顺什么时候去世的历史并没有记载,史学家们也不屑于去记载这个平凡的英雄,隗顺临终前把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儿子。两父子之间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如果宋孝宗不为岳飞平反的话,也许这个秘密将永远不被人知晓。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这位被誉为南宋时代最为作为的皇帝准备发动北伐(即隆兴北伐),为了鼓舞士气,也为了顺应民意,宋孝宗下令为岳飞平反,悬赏500贯白银寻找岳飞尸体。看到岳飞沉冤得雪的机会到来,隗顺的儿子于是找到官府,将这个尘封二十年的秘密公之于众。
岳飞的遗骨很快就从九曲丛祠旁移到了西湖栖霞岭以一品大臣的规格重新下葬,随着岳飞平反,他的家人也从岭南地区回到了家乡。
是日,岳王薨于棘寺。孝庙追复岳飞官爵,收召其子孙,使给还元赀。主者具当时所得,止九千缗物。诏其毙于狱也,实请具浴拉胁而殂。狱卒隗顺负其尸,出逾城至九曲丛祠中,故至今九曲五显庙尚灵(在大理申墙下)。顺葬之北山之滨,身素有一玉环,顺亦殉之腰下,树双橘于上识焉。及其死也,谓其子曰:“异时朝廷求而不获,必悬官赏,汝告言曰:棺上一铅筒,有棘寺勒字,吾埋殡之符也。”后果购其瘗不得,以一班职为赏。其子始上告官,悉如所言,而尸色如生,尚可更敛礼服。——《朝野遗记·卷一》
隗顺的生平事迹无法查阅,毕竟这样一位小人物并不值得惜字如金的史学家们大书特书,因此我们连他多少年去世的都不知道。按照猜想,既然宋孝宗要为岳飞平反,那么隗顺一家因为保存岳飞尸体有功,大概也能得到官府一定的赏赐吧。
最不济,那500贯白银总是要给人家的吧,虽然不至于说封官进爵,但给予物质上的奖励还是在所难免的,而隗顺能够在当时那种压抑和紧张的政治环境下把岳飞的尸体带出来好生安葬,以免那群腐朽的南宋高层对岳飞的尸体加以毁坏,这一点无论如何都是值得尊敬的。
如此千古冤案,简直前所未有,可悲可叹。
南宋无“风波亭”,岳飞实际死于狱中酷刑!
南宋之后,各种记载和演义颇多,使得后人一直认为岳飞死于风波亭。其实南宋的正史和杂史之中根本就没有“风波亭”的一点点记载,反而记载了岳飞是死于被人授意下的酷刑,也就是死于狱中,准确一点是死于南宋临安的大理寺的监狱之中。
其(岳飞)毙于狱也,实请具浴,拉胁而殂。(《建炎以来朝野遗记》南宋.无名氏著)
这里记载岳飞死于大理寺的狱中,狱中狱卒在授意之下,假意请岳飞沐浴,然后被人锤击胸部而死,属于暗杀了。最简单直接的理由是岳飞没有招供,秦桧等气急败坏之下干出了这样的事情。
按照南宋大理寺的规定,死于狱中的犯人一般要堆放到大理寺的西北角,然后埋葬在大理寺的墙根附近,哪里等同于乱坟岗,有很多犯人的尸骨埋在哪里。而岳飞死后就扔在那里没人掩埋,绝大多数人害怕秦桧等人的报复。
《建炎以来朝野遗记》属于杂史,里面有明显的夸大之词,对于岳飞之死还是比较客观的,其他类似的杂史的记载同这一记载差不多。
狱卒隗(wěi, yǔ、kuí,三种读音皆是隗姓氏读音)顺埋葬岳飞遗体,岳飞初葬20年诈称“贾宜人之墓”。
为何说岳飞是死于狱中的呢?根据记载,岳飞死后是临安大理寺的狱卒隗顺半夜背着岳飞的遗体出了临安城。如果是在公开场合处死的岳飞,狱卒一般是不会处理尸体的。况且,岳飞是非正常死亡,不敢公开处理。再者,秦桧等人害怕日后出现反复,必然也要对岳飞尸体下手。
为了之后能够更好的辨识是岳飞的遗体,隗顺做了很多细致的工作,预先早就挖好了墓坑,安葬之后,在坟的旁边种了两颗橘子树,对外诈称是“贾宜人之墓”。贾宜人之墓明显是一个女性的墓葬,“宜人”在南宋是宋代命妇的封号,隗顺这里主要是规避秦桧等人的搜寻,毕竟岳飞的尸体不翼而飞,对他们来说总是不安的。
初葬岳飞的地点在临安城西北的钱塘门外的九曲丛祠中显庙的北山之水边上。隗顺为了之后更好的辨识岳飞尸骨,将岳飞随身携带的玉佩系在尸体的腰部下方。并且所用棺木也有大理寺标志的。
(岳飞)棺上一铅筩,有棘寺勒字,…..(《建炎以来朝野遗记》南宋无名氏著)
岳飞初葬的棺材底部有一个铅做的一个孔,主要目的是将进入棺木的水流出,防止水泡尸骨。而且铅孔周边有南宋大理寺的“勒字”标识,标明隗顺的身份(大理寺狱卒),同时也标明尸骨是从大理寺偷出来的岳飞尸骨(岳飞死于狱中,抛弃在大理寺西北角无人掩埋)。
隗顺在岳飞初葬墓中的种种标识,就是让后人确信无误这是岳飞的遗骨,而不是什么其他人的。
隗顺及其子为岳飞守墓20年,终是名利双收!
岳飞冤死狱中之后,有很多忠义之士对此都愤愤不平,隗顺就是其中的代表。隗顺一直坚定的认为,岳飞早晚有平反的一天,因此妥善保护岳飞遗骨。当时岳飞、张宪的家产被查抄,家人被充军,亲属已经不能为岳飞、张宪收埋尸骨了!
1155年,秦桧病死。大臣张孝祥劝谏宋高宗为岳飞平反,时任宰相的万俟卨(mò qí Xiè)极力阻止宋高宗为岳飞平反。1161年,金国金海陵王(当时的金国皇帝)完颜亮率领大军南下攻宋。秦桧等人所赖以生存的所谓“绍兴和议”的政治遗产完全破灭了。
在南宋朝野上下齐心拒金的浪潮下,为岳飞平反昭雪的已经势不可挡。1162年,宋高宗退位为太上皇,宋孝宗继位,岳飞平反提上了政治日程。
岳飞在死后二十年终于平反了,恢复原来的职位,将查抄的岳飞家产归还,并寻找岳飞后人担任官职,并寻找岳飞遗骨改葬。但是岳飞的尸骨却遍寻不到,最后南宋朝廷出500两白银悬赏岳飞的遗骨。
而隗顺却没有等到岳飞平反昭雪的到来,此时隗顺的儿子出面,将岳飞的遗骨埋葬地提供给南宋官方,隗顺的忠义之名朝野尽知。
史料大都来自于南宋时期的杂史,虽然不能尽信,但也并非无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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