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属于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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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属于什么机构?行政机关!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它是一级“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平级。在普通地级市下属的市辖区、县和代管的县级市中,街道办通常为正科级单位,其正职主任相当于乡镇人民政府的正职乡长、镇长,属于正科职干部。这也是街道办与居委会、村委会最大的区别,居委会、村委会不是一级政府,其工作人员也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当然,街道办、各级人民政府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和聘用制人员(俗称“编外人员”),并不是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地位比较特殊的一级“政府”
之所以在街道办是一级“政府”的政府两个字上加上引号,是因为街道办是地位比较特殊的一级“政府”。什么意思呢?在我国的宪法体系和行政构架内,街道办虽然行使了一级“政府”的相关职能,但它却不是一级实设的人民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讲,街道办更类似于早年间在我国曾经普遍存在的地区行署。虽然实际行使了一级“政府”的相关职能,但街道办理论上只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地级市市辖区的街道办,他只能算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而不是街道人民政府,这是街道办与乡镇人民政府最大的区别,也是为什么街道办的主官叫主任而不是街长或道长的原因所在。
听起来非常绕是不是?很多人想必要说了,既然街道办行使了一级“政府”的职能,为什么不索性直接设置街道人民政府呢?这就涉及到一个统筹规划、管理的问题了。能够设置街道办的地域基本都位于“市区”,地级市市辖区的街道也好、县级市和县的“县城”也罢,都属于城市范畴。既然是城市,必然涉及到一个统筹规划、管理的问题。
如果将街道办实化为一级人民政府,它就不仅要对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还要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对同级人大负责。简单说吧,如果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或县人民政府要整体规划市区,制定相关政策并进行组织人事、财政等方面的调整,可以直接给街道办“派任务”,基本只需要协调好与本级党委、人大的关系即可,因为街道的党工委、人大工委(或工作室)同样属于上级党委、人大的派出机构。但如果街道办成为了一级实设的人民政府,许多涉及政策、组织人事、财政等方面的一些事情还必须要通过其同级的党委、人大,徒增了许多不必要的程序。毕竟街道的区域范围相对较小、又位于“市区”,很多职能实际上与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或县人民政府的部分职能是重叠的。设置街道办与设置街道人民政府相比,可以更好地对市区进行统筹规划、管理。而且,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等方面也可以大大缩减,更大程度地节约行政成本。
街道办不一定就是科级单位
前面说到了,普通地级市市辖区、县级市或县的街道办都是正科级单位,其主任与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长、镇长平级。但前提是,它是县处级行政区下辖的街道。如果所属行政区的级别不同,街道办的级别自然也不同。如正省部级的直辖市,其市辖区人民政府本身就是正厅局级单位,下属的街道办自然也“水涨船高”。通常情况下,直辖市的街道办为正县处级单位。
副省级城市的情况又有所不同,像广州、南京、成都等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的正职都是副省部级,其下属的局、委、办等一般为副厅局级单位(有特例存在),但是其市辖区、下属县和代管的县级市四套班子正职依然还是正县处职,下属街道办自然也是正科级单位。市委书记高配副省级的其他一些省会城市、特大型城市更加如此,理论上它们依然还是地级市,只有市委书记高配了副省部级干部而已,其四套班子的其他正职依然是正厅局级。
当然,直辖市也有部分特例,如果我没有记错,重庆市的市辖区和一些下属县的行政级别就是不一样的。因此,我国的街道办主任虽然以正科职为主,但哪天如果您遇到一位正处职甚至副厅级的街道办主任也不要觉得奇怪,他很可能是某直辖市的某个市辖区人民政府下属的街道办主任。
总而言之,街道办实际充当了一级“政府”的角色,但它并不是一级实设的政府,而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的行政级别与所在行政区的级别是直接挂钩的,通常以正科级为主,但直辖市的街道办级别要高一些,通常为正县处级。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没有厅局级的街道办,街道办最高也只是正县处级单位。至于事实存在的少量副厅级街道办主任,其个人行政级别与街道办本身的级别无关,一般也不属于高配,基本都是人们常说的“副厅级正处职”,也就是一些电视剧里提到的“括弧副厅级”。即便偶有高配副厅的直辖市街道正职,也基本的都是街道党工委书记,通常不会是街道办主任,其他各级街道办的情况也基本大同小异。
街道办事处,按照法定的定义来讲,其实属于上级机关(县政府、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上级机关行驶其管理社会的权限。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街道办事处就是一级政府,其构成结构和乡镇政府一样。
至于你的问题,答案肯定是可以的,因为街道办事处是可以行驶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而且由于其管理社会的职能所在,提供相应的广告投放位,对其来说完全不成问题。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你还是得签好合同,约定双方的义务与责任,避免后期因为其他问题进行扯皮,只要做好这些,应该可以试试
街道办和社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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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街道办是政府的派出机构,具有行政管理权,社区是区域内居民自治组织,受街道办领导!第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区别是什么?所谓街道办事处:
就是市辖区和县级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管委会的派出机关,相当于市公安局派出所的道理一样,受派出机关领导,行使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街道也是全国城镇里面最基层的一个管理机构,与农村乡镇平级;街道办事处的正式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由政府财政开支。
所谓社区社区:
就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它不属于政府的一级组织,只是一个居民自治形式,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社区部分工作人员由政府发放生活补贴,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
第二,街道与社区的具体关系是什么?
简单说:在居民事务中,街道办事处行使管理和指导职能,社区负责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等有关职能。一个街道办事处下面有若干个社区。
具体就是社区在行政上接受街道办事处领导,由街道办接受并传达县级政府和各科局的任务和指示。社区没有行政级别,社区工作人员既不属于行政编制也不是事业编制,社区工作人员是由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产生,他们的工资待遇由财政按公益岗位或由街道以补贴的形式发放。
综上所述: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机关的派出机构,受派出机关领导,负责街道区域内的居民管理工作;而社区是一种居民自治形式,它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只是在业务上接受街道办的领导,它的组成人员也不是像街道办那样的财政编制,而是由居民三年选举产生。
燎原寄语:大家对街道办并不陌生,属于政府派出机构,但社区是一个新生事物,就是一个相关区域内居民生活的大集体,有点相当于过去的居委会,与农村的村民自治委员会相同,是由选举产生的居民自治组织,业务上接受街道办的指导,负责本区域的居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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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和社区的关系,简单明了的解释,相当于乡镇和村委的关系。街道和乡镇都是一级政府,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但凡能想到的政府职能,在街道和乡镇都可以找到;而社区和村委则是一级组织,属于居民或村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群众议事、集体决策都有法律规范(村民或社区居民自治法)。
在具体事务上,社区和村委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街道和乡镇不存在行政隶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下级关系,但街道和乡镇对社区和村委有指导、管理、扶持和建设的责任。在一般性事务性上,基本上由社区和村委自主决策,但涉及到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事务,街道和乡镇有指导和管理权。
在行政架构上,街道和乡镇是正科级单位,党政主官是正科职领导。而社区和村委会主任或支部书记,名义上我们称之为村干部或社区干部,但其实他们是没有级别,不在行政职务序列的。社区干部和村干部只是每月领取国家定额发放的助。像社区书记和主任,我们这里的标准是每月20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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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有哪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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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区里有的 部门都会有对应的。党政办、组织办、宣统办、妇联工会、团委科协、老龄老干、武装部、城建办、园林所、环卫所、环保所、城管办、统计站、审计办、安监办、财政所、民政办、劳保所、农业办、信访办、综治办、计划生育、商务办、服务
街道基层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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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多到你想不到,我只能复制给你看,而且还未能详尽
一、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做好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检查、督办工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有关文件、公文的起草及公文的核稿等文秘工作,妥善保管、使用印章;负责党政办公会议及由党工委、办事处召开的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及对外宣传工作,抓好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负责上级各项调研任务的落实;负责机关公共事务管理及日常事务的接待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以及文件收发、传阅工作;抓好文印室的管理服务,负责内外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总务工作及有关人员管理;做好街道固定资产的登记、添置、保养、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和保密措施的落实,做好人大和保密工作的联络员工作,负责地区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新管辖区域的接收及新建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的公建配套设施落实;负责街道实事项目建设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及直属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指导、考核、检查;机关干部、居委会专职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招录、培训、教育、考核、配备、任免、交流等综合管理以及人事、老干部及档案等管理。 三、宣教科职责 结合本街道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定期学习的组织落实;抓好街道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开展述学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负责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制定,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抓好文明单位、文明小区的创建工作;依托市民学校,负责学习型社区的创建培育学习型家庭、小区、楼组、单位等;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建立健全社区统战工作网络,了解掌握社区统战信息,做好各界人士的维权、联谊及帮困工作。 四、综治办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摸,应对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开展“安全小区” 创建活动;落实社区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对辖区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情况及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反毒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五、 司法科职责 负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依法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承担法律咨询热线的接待和解答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轻微的民事伤害赔偿案件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疑难纠纷,做好“110”公安司法联动工作;承担街道法制工作,具体负责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及上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六、 民政科职责 负责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和指导居委会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开展居委会达标升级及其他创建工作;负责居委会的办公、活动经费预算,并按街道财务规定管理经费使用,负责居委会的财物管理,包括有关维修、置换、更新工作;负责新建居委会的申报工作,配合落实新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用房等设施配套及开办工作;根据社会救助条件,负责社区内困难群体的救助、扶贫、帮困工作,按有关政策落实廉租房工作;负责残疾人联合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化的助残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根据市、区老龄委工作要求,开展助老系列活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居委老年协会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抓好社区服务网点的管理,指导开展志愿者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双拥创建活动,为优抚对象提供各类服务工作。 七、劳动科职责 负责劳动监督、外地劳动力管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劳动手册办理、协保登记、协保人员生活费补贴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两金代办代缴(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岗位开发、招工信息查询、社会保险政策和账户查询、民政救助办理、非正规劳动组织申办、非正规劳动组织管理、失业人员档案管理、知(支)青子女来沪就读入户申办。 八、纪检监察科职责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机关作风养成教育,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及街道财务内审和基层审计工作。 九、财务科职责 编制年初预算和年度决算;负责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以及编制、装订记帐凭证;保管会计 凭证、帐薄、报表及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各类报销工作;负责对街道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基本建设、专题调查等组织审计。 十、武装部职责 负责本街道的民兵组织建设,按时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落实民兵参训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建立国防教育基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组织民兵完成战备执勤,落实防台防汛,抢险救灾的队伍,配合警署维护社会治安;协调联系辖区内单位完成上级军事部门给予的各项任务;负责兵役、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国防潜力的调查、登记、核对及征集;负责征兵工作;协助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新兵跟踪教育工作;做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等国防动员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好的战备工作环境。 十一、市政科职责 负责辖区内单位及小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抓好卫生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加强红十字会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居委会红十字卫生站、基层企事业单位红十字会工作,建立自救、互救网络;加强消毒站、卫生执勤队的建设与管理;牵头推进物业管理一体化,做好物业协会工作;负责辖区内中小道路管理;办理私房修建有关手续,协助有关部门拆除违章建筑,配合做好市政动迁等实事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达标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水务执法,加强对辖区内河道养护管理;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防汛防台(抗震救灾)工作;强辖区内绿化管理,组织协调辖区内的绿化种植、绿化规划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宣传、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加强街道集贸市场管理,做好市场“两费”的收缴工作;协调落实居委会公建配套设施。 十二、社区总工会职责 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建设,做好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会籍管理及新经济组织职工入会工作,做好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收缴工作;动员、组织职工参加生产建设,开展合理化建议、学习培训、技术比武等活动;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职工读书活动,争创文明班组;组织职工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做好社区工会、基层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政府、工会、业主三方协商,协调劳动关系,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工作站工作;做好补充医疗保险的服务工作,负责支内退休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关心社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做好困难职工的帮困工作,关心社区劳模;负责街道敬老中心的日常管理,做好街道退管会工作。 十三、妇联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小区妇女工作网络,指导小区妇代会开展家庭建设、维权等工作;开展家庭教育建设活动,做好青少年和0-3岁科学育儿工作,深化“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加强与社区单位妇女组织联系,牵头、协调社区各单位、学校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制,调处好妇女、家庭的来信、来访,做好失足妇女的帮教工作;完成妇女联合会的定期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妇联执委的核心作用和妇女代表联系妇女群众作用,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健全帼苑家政劳务介绍所的服务,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班,提高妇女的择业能力。 十四、团工委职责 负责街道机关、直属单位、两新组织、居民区的建团工作和团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社区优秀青年人才的举荐和“双推优”工作;指导小区青年工作干事开展工作,开展青少年社区文明行动示范点创建工作;协调组织策划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做好社区团员青年联合会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教育和帮困助学活动;负责联系、安排优秀大学生来社区实习锻炼;负责本社区待岗、待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日常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一般有以下工作: 办 公 室 组织科(老干部科) 纪委(监察科) 宣统社发科 (计生办、文明办) 工 会 妇 联 团 工 委 综治办 (司法科、信访办) 社 保 科 市 政 科 财政科(统计科) 经 济 科 武装部(民防办) 社区事务服务 联动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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