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阅读 | 《书店的灯光》:黑暗中的一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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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那么一瞬间,记忆深处的古诗文突然苏醒击中了你?
暗恋的时候,“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毕业的时候,“黯然销魂,唯别而已”;
苦的时候,“举目言笑,谁与为欢”;
乐的时候,“白日放歌,青春作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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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易斯 · 布兹比与书籍的故事和体会,在互联网电子时代,纸质书前景将如何,确实希望看到作者的观点。
作者既回顾了他半生与书相伴的故事,也以生动易读的语言讲述了书籍和书业从起源到二十一世纪的历史,并站在互联网时代之端,表达了对书店未来的审思,爱书人不容错过。
爱纸质书的我,很认同此书作者的观点,传统的书籍确认有着其他媒体难以替代的魅力和情结,看完这本书,从爱书人到守书人,内心的认同感愈加强烈,纸质书在内心里的地位恐怕难以撼动。
书店是可以“在人群中独处”的地方。我喜欢书店,喜欢呆在这个舒适的地方,喜欢独处于人群之中。
浪费在书店里的每一个慵懒的午后,是幸福的。暖黄的灯光下,啜着醇香的咖啡,眼前浮光掠影的每一页,都仿佛有时间流逝的细碎声音相伴。每一颗渴望片刻安宁的心,都会在这里得到满足。
因此,读不下的书,千万不要硬着头皮去读,那样只会两败俱伤,既伤了自身的阅读兴趣,也伤了一本书的尊严。有缘分的阅读才能充盈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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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句摘抄#
· 书店的这种行业性的闲适部分来自它所销售的商品——书不是那种急功近利的产品,它们需要时间,写书很慢,出书很慢,读书也很慢。
·在书店里,我们可能在众人中独自寻觅,而书将我们与他人联系在一起,但这种联系建立于独处之中:一个读者独处一隅聆听一个作者的心声。
·书店不那么关注时间和空间。在其他行业中时间也许是金钱,但在书店里却不是。既然时间不是金钱,我们不妨挥霍一回。
·一个书店就是一座城市,我们日臻完善的精神自我居住其中。
·阅读是一个孤独的、但需要与世界联系的行为。很多时候,·我们只打算在书店呆一会,但我们却长期留在了那里。
·人们为什么要从事书业?不是为了钱,或为了荣耀,或为了把握未来。答案很简单:喜欢。你喜欢书以至于相信书——任何书——是一个重要的、近乎神圣的东西。
—END—
庚辛肉松
“你读了,就是最好的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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