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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的魏武卒与司马错的秦锐士哪个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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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荀子》中已有了公认的论断:“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这既是实战得出的结论,更有其客观的原因。
一、秦锐士可视为魏武卒的升级版
魏武卒是战国初期由军事天才吴起创立的,其人员标准为:身穿从头到脚的制式装甲,手持长戟、腰挂铁剑、身背强弩以及50支箭;出战时,随身携带三天军粮,在全身负重约50斤的情况下,能在半天内急行军100里。这种标准化的重装步兵,在春秋战国之交战,堪称领先各国的跨时代变革,成为魏国称雄天下的武力保证。
而秦锐士,比魏武卒的诞生晚了将近百年,是随着战国争霸的展开、在军事技术与制度不断进步的基础上应运而成的,天生就具有后发优势。比如,秦锐士的负重比魏武卒多了30多斤,同时还要考核使用各种武器的搏击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与魏武卒相比,标准更高、更加专业化。
用现在的语言来描写二者的差距的话,可以把秦锐士视为魏武卒的2.0版本。
二、支撑军事的是背后的国力
同为农耕为主的诸侯国,战国时期各国的比拼,说到底还是看综合国力。战国初期,魏国的一枝独秀,建立在其继承自春秋霸主晋国衣钵的基础上:地处华夏民族发源地的中原地区,千里沃野、物产丰富;同时,魏文侯又任用法家的先行者李悝,进行了取消贵族世袭制、鼓励农耕、解放生产力的一系列变法,使魏国的实力进一步领先各国一个身位。
而秦锐士的创立,是在商鞅变法之后,以农战为立国之本的秦国,国力早已领先崤山以东各诸侯。再加上陆续夺回河西地区、抢占富饶的巴蜀,此消彼长之际,秦国以战养战,国力与军力同步滚雪球式的增长。
三、秦国先进的军功制度
商鞅变法带给秦国脱胎换骨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经济、法制、国家管理体系上,军事改革更是家思想的重要基因。
首先,在商鞅的制度下,秦国所有人的功名爵位,只能通过种地和打仗获得,其他的上升渠道基本被堵死;
其次,细致到恐怖的军队管理及爵位提升制度。秦军推行了连坐制,在战场上,逃跑退缩面临的结果,比战死还要恐怖;每场战斗,对于各级将士的斩首数量都有着具体的要求,举例:攻城战斩首数量必须8000颗,野战2000颗,达到此要求所有人员才能升迁;带领五个人的屯长、带领一百人的将,在战斗中如果不能亲自获得首级,他们自己将要被杀……
第三,完善的制度监督保障。秦军的军功体系极端完善,举两个例子:每个在战场上丢掉性命的士兵,他的功劳都会如实被其家属继承;为了避免冒领、用平民人头冒充敌人等行为,秦军在战斗结束后,会将所有人取得的首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才按质按量行赏。
所以,秦国的虎狼之师,是被严苛军事制度逼出来的,也是功名诱惑而来的。作为秦军的精锐,秦锐士的作战动力,势必会更加恐怖。
四、人才因素
魏文侯死后,魏国的贵族政治卷土重来,并占据了统治地位;原本领先于各国的人才资源,一直处于不断流失的状态,政治家商鞅、范雎,军事家吴起、孙膑、乐毅,无一不是自魏国出走他国。带着魏武卒走向衰落的庞涓,正是逼走孙膑的罪魁祸首。
而秦国则完全相反,原本贵族的特权被取消殆尽,只要能为国立功,无论什么出身、来自任何地方,都能在秦国获得高官厚禄;而且在完善的监督机制下,其奖惩制度极其公正公平,这就是为何秦国百余年间在各领域一直人人济济、毫无断层的原因。
总之,秦锐士对魏武卒的碾压,既有时代的因素,更有制度及国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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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在其《议兵》篇中,曾说过:“齐之技击,不可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敌秦之锐士”。
其实,并不是单纯地说魏武卒的战斗力不及秦锐士。而是指魏武卒招募制的弊端大于秦国的军功赏罚制度。
1 选拔条件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吴起建立魏武卒,制定了极其苛刻的选拔标准:穿三种依次相连的铠甲,戴着头盔,拿着拉力为十二石的弩弓,背着装有五十支箭的箭袋,佩带戈、剑,还有三天的粮食,半天要奔走一百里。
而秦国并没有特定的选拔条件,史书上也并没有什么记载。
2 成本
1)魏武卒
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是数年而衰,而未可夺也,改造则不易周也,是故地虽大,其税必寡,是危国之兵也。
只要通过了魏武卒的选拔考试,立刻就能免除家庭徭役,并且田地住宅都处于便利的地方。重要的是这些待遇,即使该武卒以后体力衰弱,也不可以随便剥夺,哪怕是重新选取了新的武士,也不会取消对其周济。换句话说,一旦入选魏武卒,士兵的待遇几乎是终身制。
除此之外,魏武卒也实行军功赏罚。吴起将军功分为“上功”、“次功”,根据不同的军功给予不同奖励。
2)秦国
而秦国实施的是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其实,按照今天的薪酬制度来说,两国将士的待遇如下:
魏武卒:高底薪+绩效奖金;
秦锐士:绩效奖金
不难看出,魏国所付出的成本高于秦国,因为无论士兵是否能建军功,只要入选魏武卒,他就会得到一份不错的底薪。
3 优缺点
1)魏武卒招募制
① 对武卒个人而言
由于魏国免除了武卒全户的徭役和田宅税,因此武卒得到百亩土地后,不但要承担兵役的责任,另外还需自理军事装备和服役期间后勤物资。而武卒如果长年陷于征战,势必会影响土地产出,也就会影响自身的军事装备。时间越长,这种矛盾就越突出。
② 对魏国而言
魏武卒的兵员越多,国家土地的消耗就越大,那么国家能征收的税就少,国家的财政就会陷入困境。
所以,从长期来说,魏武卒的招募制度对魏国的国力必将是巨大的考验。如果魏国能够持续对外扩张,得到足够的土地,那么就能勉强维持魏武卒招募新兵的需求。反之,一旦失败,魏国就将面对因国土减少而难以满足魏武卒的需求,不用说招募新兵,可能现役武卒的土地发配都难以为继。
因此,魏武卒招募制的顺利实行必须基于一个非常苛刻的条件,那就是必须要做到逢战必胜,或者至少战平。
事实上,吴起率领魏武卒南征北战,创下了“大战七十二,全胜六十四,其余战平”的奇功伟绩,夺取了秦国河西之地五百多里,将秦国压缩到了华山以西的狭长地带。
然而公元前341年的马陵一战,魏武卒惨遭孙膑指挥的齐军伏击,主将庞涓自杀身亡,魏国滑下霸主神坛,魏武卒走向衰亡。
2)秦国军功赏罚制度
秦国的军功赏罚制度相较于魏武卒的招募制就具有明显的优势。
① 共赢
秦国的士兵想要获得奖赏,就必须到战场杀勇敢杀敌,取得敌人的首级来获得军功。所以,秦国奖赏的原则是先获军功后兑现,于国家而言,刚开始无须付出过多的成本。而且士兵明确了奖赏的原则,才能更积极地杀敌。
对于国家和个人来说,双方实现了共赢。
就这点来说,秦国的优势远大于魏国。魏国的武卒已经有了百亩土地,上阵杀敌的决心和勇气未必有秦国的士兵大。显然,魏国从战争中获得的收益也将小于秦国。
当然,这个比较是基于魏武卒和实行二十级军功赏罚制后的秦锐士。其实,商鞅参考了吴起的魏武卒,考虑了这些弊端,才制定出了压制魏武卒招募制的军功赏罚制度。
② 兵源
魏武卒优厚的待遇限制了魏武卒的发展壮大,入伍后百亩土地立刻兑现的硬性条件让魏国只能长期依赖于现役的武卒,即使他们老去,魏国也不敢轻易招募更多的士兵去更替,因为土地兑现成了魏国最头疼的事情。
年老的武卒死撑在前线,年轻人无法入伍,失去了新鲜血液的魏武卒犹如一滩失去源头活水的河流,面临着干涸的困境。
相反,秦国实行商鞅变法后,推崇农耕和参军,农耕可以保证军粮的供应,而参军则可以快速获得优厚的奖赏。当军功成为所有人升迁的唯一通道时,秦人就为秦军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源。
结语:
魏武卒大概推行了50多年而亡,秦国的军功赏罚制度从商鞅变法开始,一直帮助秦国统一天下。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参考资料:《史记》、《荀子·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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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的魏武卒比司马错的秦锐士更胜一筹。
从在历史上知名度来讲,吴起的知名度要比司马错高的多。
吴起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军,仅次于孙武,孙膑。
虽然吴起在军事上十分厉害,但却不太善于搞政治。
吴起为魏国元帅时,立有很多战功,遭到相国公孙痤的嫉妒,公孙痤经常在魏文侯面前说吴起的坏话。
由于吴起受不了公孙痤的排挤,就从魏国离职,去了楚国应聘高管,楚悼王素闻吴起的军事才能,就决定重用吴起,任命吴起为楚国令尹,吴起作为一名空降兵高管,在楚国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损害了楚国贵族的既得利益。
楚悼王死后,楚国贵族发动兵变向吴起发难,将吴起射伤,吴起为了保命,爬在楚悼王的尸体上,但行凶者却照样向吴起射箭,吴起连同楚悼王尸体中了许多箭而身亡。
楚肃王继位后,将同时射中老爸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受牵连被灭族的有七十多家。
而吴起的尸体被五马分尸,吴起变法宣告失败。
虽然吴起以很悲惨的方式谢幕,但吴起作为历史上有名的军事家,其《吴子兵法》的兵法战术,对后世影响深远。
司马错虽然不是吴起的对手,但也不差,曾率领秦锐士灭亡蜀国。秦昭襄王时期,白起接了司马错的班,白起战无不胜,无坚不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