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什么叫“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有什么关系?
优质回答:
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的补充产品。
为什么有了养老保险还要职业年金?
这里就不得不聊下养老保险的替代率问题。
假设某人退休前的月薪是1万元,60岁退休后,每月的养老金领取5000元,如果还想保有之前的生活水平,显然还差5000元的缺口,我们把养老金除以退休前月薪称为养老金替代率。
目前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只有40%左右,相比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差距,要想退休后生活质量不下降,显然手头必须有些储蓄或另外的补充。
而职业年金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而设置的,简单讲,职业年金就是第二份养老金,效益好的国企、事业单位、部分优秀的私给员工买了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这笔钱,有的委托给保险公司打理,有底委托给自身企业的资管部门打理,有的委托给专业的投资公司打理,不管委托给谁,目的就是让这笔养老金保值增值。
如果你恰好碰到企业还给自己买职业年金,那你就领先了一大帮人。
当前的养老体系构成大致由三部分组成:
1、社保:国家强制建设
2、职业年金:部分优秀单位给的福利
3、个人商业养老金:自愿购买
如果自己只有社保,想要给自己做养老规划,那么还可以买商业养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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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职业年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国务院办公厅在2015年以国办发(2015)18号文件的形势,发布的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该文件精神的定义,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适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范围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职业年金,主要的参保对象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是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养老保险的形势。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的关系是从属的关系,补充的关系,养老保险在养老金的待遇中,属于基本的养老保险,领取的是基本的养老金;而职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属于从属的地位,领取的是补充养老金,也就是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保险加上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特征,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的主体。
由于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养老金的一个部分,所以在缴纳养老保险的同时,也必须同时要缴纳职业年金,这和缴纳养老保险一样是属于强制性的,必须缴纳的,这和企业年金相比是完全不同的补充养老保险。因为企业年虽然也是补充养老保险,但这是自愿的,可以缴纳也可以不缴纳,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但是职业年金不同,必须要缴纳,而且是强制性的缴纳。
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相比,具有这么几个鲜明的特征。一是缴纳养老保险必须要最低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而职业年金没有缴费年限的要求,只要办理了退休,在领取养老金时,是作为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一同计发的,是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职业年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有相似之处,即计发的月数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同,但是基本养老金是终身领取,而职业年金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之后就会停止计发;三是基本养老金作为退休待遇的保障,即使养老金超过纳税基数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职业年金如果超过纳税基数,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综上所述,职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的组成部分,与养老保险相比,是属于补充和从属的地位,养老保险是养老金的主体,职业年金只是补充。养老保险属于终身领取,职业年金领取完后不再领取,而且超过纳税基数要计税。
其他网友回答
职业年金实际上就是变相养老保险金,职工本应交工资额8%的养老保险金,现增加一项年金,年金交工资额的4%,两项加起来应交工资额的12%,相当于每月多交4%的养老保险金,比如过去每月上交800元养老保险,现在要交1200元,个人所交的年金在退休后分139个月发完,年金只能领139个月,合11年多点,领完就没有了,假如退休后又活了30年,前11年月月发年金,后19年就停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