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的权力究竟大不大的问题,这算是一个伪命题。对于有一点了解我国体制的人来说都不难回答。一个字——肯定大,但究竟大到哪个程度,很多人却回答不上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组织部的权力究竟大在哪个地方。
第一,干部选拔任用。
组织部在这个方面的权力是大家最为熟知的,组织部就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单位,任何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都要经过组织部,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能很多人会误解:组织部不过就是走程序的单位吗?一般的人事动议,往往都是由各级的党委常委会议决定,如果大家这样理解,还是低估了组织部在干部选拔方面的作用。可能个别人士的动议确实组织部只是走程序,但大规模的人事调配绝对是组织部在起着主导作用,特别是在换届、机构改革等涉及大规模人事变动的时候,组织部首先要进行各级各个班子的运转考察,根据考察提出干部调配的方案,然后再报经各级的书记办会研究,然后再进行考察推荐,最终提交常委会进行任命。在整个的干部调配环节中,哪一个人放到哪一个岗位,哪一个岗位需要配备哪一方面的人,哪一个干部究竟行与不行,往往都是由组织部说了算。可见组织部在干部任命调配方面的作用。
第二,干部人才培养。
关于组织部的这个职能,可能大家有些忽略。很多人认为这个职能主要还是附着在干部选拔上。其实在组织部,人才和干部的培养是一个单独的职能。干部不光是要使用,还得要培养。组织部门究竟是把你放在党政主要领导的类别来培养,还是把你放在专业人才的类被进行培养,甚至是把你放在非党的类被进行培养,区别是非常大的。对于一些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组织部是专门有人才培养计划的,对于一个干部的使用并不是盲目的。什么时候要让你去交流,什么时候要让你出去挂职,什么时候要让你去党校培训,这些组织部都是由有通盘考虑的。这个职能是一个干部能否得到使用的关键。
第三,综合考察考核。
这一个职能是这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之后才划归组织部门的,以前综合考核往往由各级的督查机构来负责,但现在牵头职能划归给了组织部门。而组织部门具体牵头负责三大项考核中的两项,即在高质量考核、政治考核和党建考核中,他就占据了政治考核和党建考核两项。而现在的综合考核又和干部的提拔使用甚至和单位有关的经济利益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说在机构改革后,组织部的权力更是得到了大大的增加。
第四,基层组织建设。
实际就是指党的建设工作,虽说党建工作是由各级党委来牵头负责,但具体的负责单位实际上就是组织部。目前,各级对于党的建设越来越重视,一般而言,对于党建工作不好的单位,基本上在其他工作上也很难出头。在干部提拔任用上同样如此,如果在党建方面排在后面,往往是不能得到提拔使用的。所以,组织部在这个方面的权力也是非常大的。
当然,组织部的权力还有很多,比如说对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对于党代表的管理等等,但以上四项足以体现组织部门的权力之大,大家觉得呢?欢迎大家踊跃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