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婚札记
林超然
读大一时,我曾信手涂抹过一首《我妻》:“应该是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女人/肯跟着落魄书生/一辈子忍穷/没米下锅的时候/就对望一眼/然后就各自深深埋下头来/继续读书 写作……”这首实在有些“理想化”“想当然”“酸溜溜”的诗,碰巧被文学概论老师看到,他问全体同学:“这家伙,结婚了吗?”
我当然没有结婚。恋爱也是后来的事情。
记得恋爱之初,熟悉她的,不同意我;熟悉我的,不同意她。当然,反对最激烈的是双方家里,一方建议“冷处理”“当同学处”(一直都是“同学”呀),一方甚至以“断绝关系”相威胁。其实,双方家里对儿女的“对方”都毫无了解,“反对”毫无来由,但是——“反对”。
幸好,我们自己很坚持。
结婚前,有一小段儿两个男人的对话时间。还不是岳父的岳父,一边用一把军刺轻磕着桌子,一边轻声对我说:“你如果对我女儿不好,我就用它来对付你。”真够凶的。我并不害怕,只是很不理解。那时,我已读过余光中的《我的四个假想敌》,里面的作家对自己的“假想敌”可要温和得多。
现在我开始理解并佩服岳父他老人家。未来,同样作为女儿父亲的我,在类似上述“对话时间”的情节里,也会安排一把军刺——我倒不一定要拿出来,但一定会说出来。(有人恳请我删掉这段儿,哈哈哈,才不。)
我毕业后留校工作,妻被分配到外地。刚结婚那两年,我们分居两地。主管校长也以我们不在一处为借口,拒绝给分房子。可是,我知道一个连女朋友都没有的人却分到了。那时不正之风正盛,要么你是校长的儿子,要么你懂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斗争技巧,当然还有几个“要么”。我跟所有的“要么”都无关系,就只能住单身宿舍了。
管理部门继续追剿。先是没收了我家煤气罐的减压阀,后是连煤气罐也给收走了。这么做就是要把我家赶出宿舍扫地出门。问题是,出了宿舍,我们真的无处可去。现在回头想想,那时单位的做法,当然可能只是几个人的做法,确实有失厚道。有的人挺不住,就去了外省,去了南方。
女儿两个月大时,开始住进这间宿舍。我这个落魄书生,突然成了一个木匠。宿舍又冷又潮,加上开伙后的烟熏火燎,一个婴儿肯定是受不了的。我找了一堆窄木条儿,买了花布、塑料布,按照自己的设计图纸,忙活了几天,终于在一个儿童床的基础上搭建了一个十分漂亮的“别墅”。
“别墅”落成之时,一个父亲的内心没有骄傲,只有苦涩。
在此之前,当此之时,在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妻正是在陪我“忍穷”。能够安慰我们的,也真的只有读书和写作。
过了几年,我们买了一个房子,有了一个安在七楼的家。诗人姜超是我的学生、朋友、兄弟,他写的一首《家住七楼》当中的几句,我始终记得:“七楼上的花香,七楼上的安眠/在有月亮的晚上/它们的重量与我的憧憬等值……伟大的时代,清贫的高处。”我们两家住过七楼的对门,身处“清贫的高处”的体验,何其相似乃尔。
女儿出生之前,家里有一口好吃的,会是妻的;女儿出生之后,家里有三口好吃的,才可以轮到我。这种谦让,是我心甘情愿的。这种习惯,至今不改。
许多年下来,我好像没送过花儿给妻,至少我不记得了。我不觉得送花很重要,她也不觉得很重要。
妻曾诵读过张晓风的《一个女人的爱情观》:“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张晓风看重的是那种很朴素但结实的日子,以及怎样很朴素但结实地过日子。而“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的几乎就是一直的我俩,略有不同的是我俩不大“手牵手”罢了。
妻承担了女儿教育的绝大部分任务。她尽自己的全力“跟上节奏”,争取能和女儿“想到一起”“吃到一起”“玩到一起”“说到一起”。为此,她付出了太多。
女儿已大学毕业了,我从没参加过一次家长会。之后她读硕士读博士,学校也不大可能开家长会了,如此说来,我必定会保持一个纪录了。
早些年,一到寒暑假,妻总要跟我回到乡间。在哈尔滨长大的她,曾被我家的猪踩过,被邻居家的狗咬过,无数次被各式的蚊虫围攻过。常常,她会像一个农妇一样立在田间,两手泥巴两手冰霜。这个当初被视为“手不能提,肩不能担”的人,差点儿就可以成为一个地道的农民了。
妻对我家人好,比待她自己家人、待她自己更好。我家遇到困难,她总是先于我想到并且做到施以援手。她自奉甚薄,但在我父母的事情上,或是我兄弟姐妹的事情上,永远出手大方、毫不犹豫。我接通老母亲电话的时候,老人家常常会说“我更想跟高方通话”“我不想你,我想高方”。
前阵子,与妻一起出门。在候车室,我看一个人蹲在那儿看自己刚买的蝈蝈,我竟忘了自己老大不小的年纪,情不自禁地做了蝈蝈的粉丝。拉着那个人问这问那,问得人家都不耐烦了。
前几天,见我睡得正香,妻没有拉我一起去早市,她一个人去了。后来,半梦半醒之间、感觉朦朦胧胧的我,突然听到几个单声,起初不以为意,城里类似的声音不少,之前曾有过多次狂喜,验证之后都变成了失望。
但是,蝈蝈真正叫起来的时候,我在第一时间就确认了“这是蝈蝈”。这种叫声一直刻在我的记忆里,它随时都可能被唤醒,然后一骨碌爬起来翩翩起舞。
妻竟然给我买到了一只火蝈蝈。更奇异的是,这一天之前在早市上我从没见过蝈蝈,这一天之后我也再没见过。
住所里一下子增加了一个夏天和我半个童年。
相识三十年,结缡廿五载。妻早就是人群里至为罕见的“知我者”。当年,我曾写过一篇《唤妻“小伴”》,“小伴”已成“中伴”,离“老伴”也没多远了吧。
风风雨雨都走过,一路行来太艰难。
那么,就请一切继续吧——此时从银婚起始,大踏步走向金婚,走向时光的最深处。
银婚札记
高 方
7月24日。
二十五年前的这一天,雨从前一天的夜里开始下,一直下到清晨。屋子里进进出的人都有些忧心忡忡。到了我起身准备上车的时候,天儿忽然放晴了。邻居阿姨说:“这孩子有福啊,先下雨后晴天,结婚后日子会过得越来越好!”
从省城远道而来的祖母亲自送我上车,虽然几天后我还会回来,可这一次分明和其他的分别完全不同。我是家族里我这一辈的第一个孩子,从小在祖母身边长大,她比疼爱两个孙子还要疼我。那时的祖母已经身患癌疾,只是大家都没有告诉她。和祖母一同过来的婶婶和两个姑姑,同样从外地赶来的几个舅舅、舅妈,还有我唯一的姨妈,一起登上送亲车将我送往一百五十公里之外的婆家。
因为两家距离遥远,往返迎亲费用极高,父母主动说“那就送亲吧”。父亲身为“老交通”,业务能力相当强大,全县的车辆有了不好解决的故障都会想到来找“高师傅”,父亲常是点拨一二就手到病除又分文不取,于是结交了很多朋友,早有人想借这个机会还他一份人情。被谢绝的叔叔大爷后来还常说:“你结婚你爸都没让我去送你!”那天我坐的公爵轿车,是当时全县最好的一辆车。去婆家需要经过呼兰河上的一座桥,那之前连日的阴雨和呼兰河涨水的消息让父亲很是担心。车队出发前,父亲一再叮嘱他的徒弟、当天主事的程毅大哥说:“要是桥上有水,一定把人给我带回来!”
那一天并没有发生父亲担心的情况,呼兰河水离桥面很有一段距离。但车队行进到离婆家只有三四里的乡政府所在地时遇到了麻烦。从乡政府下去到婆家村子的路全是土路,早被连日的雨水浸泡得不成样子,无论是轿车还是大客车都无法前行。早就等在这里负责引路的婆家人也急得不成样子。耽搁许久后,公公找来了他们本地俗称“链轨”的拖拉机,把我们陆续送进了村子。
车队停在乡里想办法的时候就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后来听说是因为他们从没见过如此规模的结婚车队。那时的人对车大多没什么了解,能直接感知的就是“多”和“少”。我从轿车转移到“链轨”,一直到坐在婆家的炕上,身边都是惊奇的目光,因为我是他们见到的第一个穿婚纱的新娘。
按乡间的规矩行过礼,婆家人请娘家人入席就餐。那是彼时乡间常见的场景,数量不一的酒席分散在自己家屋里屋外和前屋后院的邻居家,上灶请的是乡间有名的厨师,餐具是租来的,大小、图案、新旧程度并不一致。我的两个同样来自省城的表妹,一个十岁,一个十一岁,据说吃货表妹吃得不亦乐乎,高冷表妹看着带豁口的盘子和难辨本色的筷子从头到尾一口没动,是饿着肚子回去的。我的那些城里来的男性亲戚们则对婆婆家和邻居家园子里结得正好的黄瓜、辣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得到主人的允许后,他们兴高采烈地过起了“采摘节”。他们把桌上隆重摆出的鱼和肉挪走,放上一大盆刚刚亲手摘下来用井水洗过的各种各样的新鲜蔬菜。当然,必须配上窗台下酱缸里香气四溢的农家酱。第二天,婆婆说我家亲戚差不多把左邻右舍园子里的黄瓜都给吃光了,邻居们都说“这些城里人可真有意思”。我说给人吃光了不太好吧,婆婆一边说“没事儿”,一边说“一场雨小黄瓜纽儿就长大了”。
按照约定的日子“回门”后又过了一些天,我的新婚爱人吞吞吐吐地跟我说:“我想回趟家。”我知道这里还不是他的家,他的家是他父母的家。他说他想回去帮父母收割麦子。是啊,在他认识我之前,在我们举行婚礼之前,从他会干农活的时候开始,他都是这么做的,我好像没有什么理由阻拦他。而且他多做一点,他的父母、我的公婆就可以少做一点。他回“家”的时候,我们结婚只有十几天,我成了一个没有“蜜月”的新娘。
从父母的家到自己的家,可能很多人都需要经历一个过程。
我们自己的家从一无所有开始。直到女儿五岁那年,我们才买了自己的房子。来看新家的时候,父亲喝了两杯酒,之后对他说:“林超然,我谢谢你啦!”父亲郑重地喊他的全名说“谢谢”,一定是觉得他把我照顾得很好。如今父亲故去已经八年,我仍然记得他当初坐在桌边说这句话时认真的样子。我们小家的步子迈得不大却还沉稳,公婆六十岁的时候我们又买了一处房子接他们到城里安居,后来又在家乡给我父母买了楼房。那会儿我们住在小城,房价不高不低,努努力还是可以做到的,也不必征求兄弟姐妹的意见,全是我们两个人的一番心意。
相信每一桩婚姻都是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的,都有过蜜里调油、如胶似漆,也都有过愤怒争执、崩溃号啕。但静心回想的时候,我一直庆幸有他在我身旁。
认识他的时候我还不到十八周岁,从这大学里的日日同窗开始,我的生命就不曾与他真正分开过。我们真正恋爱的时间应该不足一年,但他让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孩愿意走进婚姻,让一个不愿产育的女人甘心生下宝宝,也让我明白有些执念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对的人。两地分居的时候,我们写过很多书信,至今都还很好地收在一个箱子里,就在我书桌的下面。后来我的日记也差不多变成了每天写给他的不曾寄出也无需寄出的书信。这些,如今也都还在。不经常翻起,是因为一看就会落泪。
如果不曾与他牵手,也许我会待在一个小小的县城做一名优秀的中学教师;如果没有他的支持,我应该不会读到博士学位,又做了一站博士后;如果没有他的督促,我怕是不会持续努力积累,顺利地晋升教授;如果没有他的包容,有些光阴可能就要改写;如果没有他给的让人不忍放弃的温暖和责任,我也许就会在那些抑郁昏暗的日子里永远沉没……
二十五年婚姻积累下许多默契与懂得。去早市买菜他说带上“巴依老爷的钱袋子”,我就知道他说的是我装硬币的布袋;下雨天他说带了“孙悟空的芭蕉扇”,我知道是在说那把打开就很难合上的旧雨伞。此外我们还会说一些只有我们两个或是我们三人才能听懂的话,不是故意的,但就是只有我们才能懂。当然,还有一些烟火之事没有解决,他炖的角瓜酱茄子酱我是浅“尝”辄止,我做的炝苦瓜炒虾仁他也只是“意思”一下。
说是银婚,其实我们相识已经差不多三十年了。我从不奢望自己的生命还会再有一个三十年,我懒惰得只愿意这样按照惯性一直走下去,享有多数时候的岁月静好以及偶尔的呕气与争吵。很多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叫《珍惜爱情的今天》,我的意思是岁月不需要展望,比如“白头”比如“偕老”比如“白头偕老”,只要珍惜好每一个今天,就会迎来那个美好的或甜蜜的或温暖的你想要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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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存富贵心陶然,
诗文歌诵舞蹁跹。
疏食饮水传世久,
寻常人家有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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