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打老师的常某现状如何?判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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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评论,一群法盲与喷子,咱一条条说:
一,该老师20年前打了他,打回来不犯罪。法律上讲证据的,20年打学生的证据在哪?时间,地点,伤情报告,几句话可以定老师的罪??那我找几个人说几句话可不可以打你一顿??
二,只是犯错,不是犯罪。我就问一下,我拦住你,暴打你一顿,并传发侮辱视频是不是犯罪??
三,拿其他老师甚至是不能称为老师的个例来引起对老师的仇恨,如虐童,强奸等。此等人应法律严惩!!但与文中老师有关吗??带节奏??
四,此案会引起更多的老师打学生。你确定??老师现在谁敢体罚学生,不要工作了?何况打学生有证据,家长是死的?分不清对错??
五,该老师未出来谅解,说明有事且心胸狭窄。我打你一顿,你不谅解就是有事?强盗逻辑!!你可以问问,该老师是不是记恨了20年!!从这点看,常某才真的是心胸狭窄!
六,有人还以为常某出来后会如何如何,说句实话,如果不要命,谁又怕谁,你就要厉害一些??不会死??
所以,我认为,公诉机关建议是很正确的,有人说一棍子打死,那如果判了两年就是死了?正确的是认识并改正,浪子回头金不换!!
他当然可能是不针对教师群体,但如不惩戒,教师工作还能如何开展?不要说体罚了,你大声训斥了一句都可能成为20年后挨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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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0年后打老师”案于2019年6月12日在河南栾川县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而常某仍羁押在看守所。
检察院以常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认为常某尧拦截、辱骂、殴打老师的行为及该视频的公开传播,给张老师带来的伤害和羞辱,严重影响了张清林的正常生活、工作及家庭安宁,同时也引发教师群体极大愤怒,侵犯了人民教师的尊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依法应当追责刑事责任,并建议量刑1年半到3年。
当然,常某及辩护律师则坚持做无罪辩护,认为殴打老师此举事出有因,因当年遭受了班主任张老师的殴打,且并非故意传播视频扩散影响。常某的行为没有达到法律上“情节恶劣”的程度。这是一起治安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罚及警示的作用。
法院应该很快就会就常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作出判决,罪与非罪,还是由法院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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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就打了!没受过老师侮辱伤害不会理解的!我能理解!因为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如果让我碰见当年的那个老师我也会打!大不了治安处罚拘留十五天!你们大言不惭说为什么不找人证不去告!你们脑子进水了!二十多年前有几个人去告老师?那时是什么大环境?运用法律维权的人有多少?更何况是老师体罚学生!而且那时大多数老师真的是教书育人!真的是只有极少数类似该老师这样的人!还是那句话,这样的老师打就打了!常某根本不用去庭外和解,去蹲十五天,认了!也值了!只是可惜不该上传视频!这就犯法了!年代不同会有不同的大环境!在我上学一路过来!遇见了很多好老师!我小学的班主任至今我们还保持很好的联系!那是八十年代初!好老师多不代表没有渣老师!当年的老师绝大多数都会有打学生的!但我们的长辈和我们自己并不认为有什么错!我父亲就亲口对老师说过不听话就打!当自己的儿子!记着!那些老师是把我们当自己的孩子在管教在打!该案中的老师呢?是完全侮辱性的打!已经不是管教了!是发泄!是侮辱!这种人渣当然是极少数!恰恰我也遇到过!这种人不配为人师!也就不存在什么欺师辱师!换句话如果他真的符合一名人民教师!他怎么不会同意讲和呢?事儿没到自己身上无法真正理解的!这件事引来很多老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评论!基本都在要求严判重判!否则是会被寒心!先不说你们是年轻教师还是教书育人多年的老教师!何为教师你们搞清楚了没?!一个老师面对发生过的事情!就算学生不该打这畜牲老师!就算是畜牲学生打了好老师!是打死了还是打住院了?!你们这些所谓的老师在这个学生已经坐监半年了还不依不饶要求重判?!你们还是教书育人吗?!就是如此育人吗?!老百姓还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呢!再说说你们这些教师在今天!你们有谁敢在学校当众侮辱殴打学生?!你们有这个胆儿吗?不让你失去工作当重道歉甚至扯上官司鬼都不信!为什么会有今天的现状?一方面是法律意识增强!一方面是特权意识增强!一方面是尊师从之前心里的尊重变成了”物质”的尊重!一方面是教师的责任心从之前的因材施教变成了”因财因权”施教!学生有坏学生!老师同样也有渣老师!不能因为老师打了坏学生就说老师坏!也不能说学生打了渣老师就说学生坏!更不能用个体代表群体!此案件其实很简单!学生简单的”复仇”心理让他做了他认为”值”的一件事!只是不应该拍了视频到处炫耀以至被上传视频!从本来顶多15天治安拘留变成了今天的局面!这件事情到了今天!这个挨打的教师如果还能称之为教师的话应该答应和解!将此事控制到最小!这才配得上”教书育人”的老师这个称谓!否则他就是老师群体中的”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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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教育育人的不是黑社会,一件辱师事被吵到今天反映了两个问题,一高贵神圣的教师存在侮辱体罚学的事情,要不然老师怕什么为什么非要搞的师生对立呢?二既然常某认识到错误做为老师应该原谅其学生之错,这才是自古师生之关系,要不然和黑社会有向区别,老师打学生,学生报复,老师再报复,学生一定记着,找到机会再报复,何时休,总之要记住,尊师是道德不是法律规定,侮辱老师是不道德的,从反面讲责任还是在老师的,老师没有培养学生尊师重道后品质。所以最好是前期和解重塑师生关系,可惜老师在众多心虚的,拿道德绑架法律的人面前放弃了。师生关系随后堪忧啊。因为之今还有人发此无聊问题,真是无语啊。
道德不是法律,此事重点是美德而不是法律,常某触犯法律是实事,但在法律层面并不重,在道德方面很严重,这就是我所强调的,一个在道德方面犯严重错误的人让法律严惩,这是否存在道德绑架法律的嫌疑。我的观点是此事不能长时间讨论,做为老师要有老师的风范和责任,学生知错是好事,难道非要搞的师生反目成仇吗?既然学生知错,难道老师不能原谅吗?那么老师教书育人的本质就变了。此事学生是错了,但学生还是学生,老师还是老师,互相谦让才是老师给学生的榜样,也是学生再一次从老师身上上了一节人生课。老师有老师样,学生有学生样,让我们共同努力重塑师生关系,不要让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尊敬师长是中华民族之美德,爱护教育学生是老师师德之灵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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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打老师一案,一审判决常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常某不服一审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并同时炒掉了一审律师,重新聘请了新的律师,试图能够找到转机。不过,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所以,常某只能乖乖服刑了。
据报道,2018年12月16日,“男子常某将初中老师拦截扇耳光”的视频在网上发酵,引发舆论关注,随后栾川县实验中学发布《举报控告书》希望严惩常某。2018年12月16日晚,疑似常某在网上“解释”殴打老师原因,称20年前读书时,被该老师殴打和侮辱,对心灵造成伤害。2018年12月19日,栾川县公安局对该事件立案,当地教育部门证实打老师事件发生在2018年7月。2018年12月20日,常某在杭州准备买票回家时,被当地警方布控抓获。2018年12月21日,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7月10日,常林(化名)被刑拘的第203天。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2号审判庭内,“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常林因犯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常林当庭表示将上诉。在二审程序中,常某聘请的周兆成律师,非常清楚本案的关键在于认罪悔罪,为他争取从轻判决。而常某确实也积极地认罪悔罪,向张老师表达歉意,希望能够得到张老师的谅解。当然,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常某认错并非真心,而是想以此争取从轻判决而已。如果常某真心悔罪,早在一审时就翻然悔悟了,又怎么会做无罪辩护呢?
显然,二审法院一眼就看出了常某及其律师的“如意算盘”。如果常某真的有认罪悔罪的话,早在一审时就认罪悔罪了,甚至不会一怒之下干出这种殴打老师的事。现在二审才提出认罪悔罪,未免显得不够真诚。因此,二审法院最终也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了。现在,常某已经在乖乖服刑,不过快要刑满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