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打官司真的把对面律师送进去了吗(罗翔打官司急眼把对方律师抓进去)

网友提问:

罗翔老师打官司把对方律师送进去了是真的吗?

优质回答:

我跟罗翔认识,不要神话他,普通的大学教授,优秀的大学教授,普通的一个人,优秀的一个学者,但是他有编制,受人约束,微博清空,甚至包括出名,都不是他的初衷,他只是有学问有深度恰好遇到了互联网流量时代,仅此而已。

至于送对方律师进去,呵呵,他主要做学问,案子不不一定如专业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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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这个谣言连法律常识都不具备。

即使对方律师真的有什么问题,也不可能同案处理。

比如说,民事诉讼,对方律师侵害了罗翔的合法权益,罗翔也要单独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是不可能把被告“送进去”的。

被告被判刑,说明是刑事案件,因为徒刑是刑罚方式。但如果是刑事自诉案,简单讲就是罪过都不大,不可能判。

如果说案件发生在罗翔身上,他可以自诉。

自诉案件只包括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且不论你什么时候听过罗翔成为被害人了,单是自诉案的情况,你可以简单理解为没大事,结局基本都是调解,那还判什么?

被告被判刑,就说明罪行很严重,只能是公诉案。

自诉的情况肯定不成立了。如果有案子,罗翔就只能是第三方,这种情况,就只能是公诉案,也叫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刑事公诉案件,说把被告“送进去了”,判刑了,起诉方一定是检察院,与罗翔无关。

也就是说,这个谣言根本不具备诉讼常识,很容易识破。

简单整理一下:案件与罗翔有关,他就一定无法将对方“送进去”;能把对方“送进去”的,起诉方就一定是检察院而非罗翔,那还能说是罗翔把对方“送进去”的吗?

就这么简单。

其他网友回答

谢谢邀请。这样的事没有在罗翔的视频或文章中看到过。但是,如果是由罗翔自己说出来的,那么它就一定是真的,因为我相信罗翔的人格。

其他网友回答

这是网上吹的牛,他哪有那个实力?难道还可以把白的说成黑的不是?

其他网友回答

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美剧波士顿法律中就借律师的嘴,讲述了资本国家的法学院,就是要教育出不分正邪,只谈证据的讼棍。

罗翔在很多节目中都提到过一个问题,有没有绝对正义?

法律,哪怕目前的法律,仍然有很多不足的地方。

这就是某些讼棍寻找的地方,让犯罪分子脱罪,甚至逃避法律的惩罚。

因此,罗翔在脱口秀节目中,才会说,当一个人张嘴闭嘴谈法律,完全有可能是个人渣。

因为,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

喜欢国学的人应该还记得,老祖宗有太多逆耳的忠言。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财不露白,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

沉湎酒色,敢行暴虐。

纵观近十年的诈骗凶杀纠纷灭门案,都离不开名利财色四字。

追逐名利财色本没有错,但一旦越界,就会招惹是非官司。

那么吃官司这碗饭的律师,又岂能免俗?

正路走不通,自然就要挖门盗洞另辟蹊径。

因此,有太多讼棍横行世间,利用他们对法律的熟悉,用法律对抗正义。

用法律释放犯罪分子。

所以,造假的律师进去,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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