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规范《泾川教研》新闻类稿件投稿的通知

泾 川
教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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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泾川教研》新闻类稿件
投稿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泾川教研》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现就新闻类文稿的投稿具体要求再作以规范。
一、落实审核制度。中学及县直小学、幼儿园稿件由校(园)长审核签字后专人报送,教育办及所辖小学稿件由教育办主任审核签字,由教育办指定教研员专门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稿件拍照后和电子版稿件、照片一同打包传送到指定邮箱,原件自留备查。不接受邮箱外稿件。
二、突出教研主题。《泾川教研》平台只刊发教学研究类内容,其他教育类、党建、综治、维稳、安全、扫黑除恶等主题内容原则上不予以刊发。
三、突出时限要求。新闻类信息距新闻事件发生时间超过3天的不予以刊发(重点稿件除外)。全县重大活动及省、市、县主要领导参与的信息要求当日报送,终稿由教研室审核。
四、强化语言规范。稿件用语必须准确规范、干净洗练,对活动过程表述忠于事实,不做夸张性修饰。标题一般不超过20字,必须写清楚校名、活动,不得用复合标题。内容一般不超过150字,说明活动过程即可。涉及具体地名、人名应标识完整名称或规范简称,不得用“我县”“我校”“我园”“##校长”“##主任”等代称。不得出现“##(人名)代表##(单位)”“隆重举行”“重要讲话”“出席列席”等字眼。
五、严格照片要求。活动类信息尽量同步报送活动照片。图片要求主题鲜明、清晰美观。选材要合理,反映文稿主题,拍摄角度科学,不得使用个人特写照片,不得传送场面与主题不符的图片。要注明图片内容。不得将图片插在文档中。
六、此要求从2020年5月26日起执行。
泾川县教育局教研室
2020年5月26日
审核:杨红林
编辑:潘彦文
校对:袁会云 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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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日期: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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