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是人类罪恶的根源(罪恶来自于贪欲)

网友提问:

世上的恶是因为人的欲望吗?罪恶的根源是什么?

优质回答:

世上的恶是由于人的本性。罪恶的根源是人的贪婪欲望。人生下来赤裸裸两手两脚一个头,头上长个口就要吃喝唱说,下边长个口拉撒排出。头脑中的思维产生恶善仇恨快乐。人的罪恶都是自己思维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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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恶,有多种说法。欲望说,归根结底还是在人本身,比如荀子的性本恶。佛家说,罪恶的产生是在情欲上。

叔本华把罪恶归于欲望上,他把欲望看作是一切罪恶的源泉,他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之所以争取夺利、尔虞我诈,之所以会有欺诈、欺骗和不信任以及暴力特别是战争的产生都是欲望的结果。

加缪在著作《鼠疫》中阐明,世上的罪恶差不多总是由愚昧无知造成的。没有见识的善良愿望会同罪恶带来同样多的损害。人总是好的比坏的多,实际问题并不在这里。但人的无知程度却有高低的差别,这就是所谓美德和邪恶的分野,而最无可救药的邪恶是这样的一种愚昧无知:自认为什么都知道,于是乎就认为有权杀人。杀人凶犯的灵魂是盲目的,如果没有真知灼见,也就没有真正的善良和崇高的仁爱。

加缪还说到:过分重视高尚行为,结果反而会变成对罪恶间接而有力的褒扬。因为那样做会让人猜想,高尚行为如此可贵,只因它寥若晨星,所以狠心和冷漠才是人类行为更经常的动力。

综合这些哲学家、思想家、大作家、道家、佛家对于罪恶的理解和阐述,归纳起来:

1、人之初性本恶;2、人都是有欲望的;3、愚昧无知。

人本身就是一个有欲望的动物,这很正常,没有欲望,社会不会进步,科学不会发展;正因为人有欲望,人本性贪婪,于是就有了罪恶或者犯罪,人性贪婪的同时,有很懒惰,于是就有了不劳而获,非法掠夺,或者将他人成果占为己有;但人又是有思想的动物,天生的欲望可以通过后天的信仰、学习、文明和法制、道德及规则等规范人的行为规范。人类是追求文明的产物,每个国家都有历史悠久璀璨的文明和文化,之所以世代传颂下来。文明、和平、公平民主、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博爱,善良、爱人,共同富裕以至消灭贫穷和罪恶,是人类追求的高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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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罪恶归结为欲望其实是一种错觉,因为欲望本身有善有恶。罪恶的根源其实是无知,传统的讲法称为“无明”。

如果一个人明确知道所做的一些事,不仅会对他人带来伤害,而且会给自己带来恶果,自己未来会后悔的话,这个人一定会停止当下正在做的不正当行为。

正因为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常常无法对此建立正确的认知,才会导致不约束自己的不良行为。由此可见,一些人之所以无法自我约束恶行,绝非是表面上的无法控制欲望,实际根源还是认知上的错误。

正因如此,制止罪恶的根本并不在于简单地建立一种惩罚体系,更在于教育。本质上,惩罚的目的其实还是为了起到教育的作用。而教育是为了让人们从人的内心深处,切实认知到错误。任何一个人,如果深心之中拥有正确的是非观,就会很自然趋善避恶。

正因为如此,人在成长时期的基本伦理教育是最重要的。如果在这一段时间,没有建立强大的足以指导自己人生的三观,或多或少是迟早要给自己惹上麻烦的。因此,我们才会认为家庭教育重于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又重于社会教育。如果前两样教育都没有使一个人成为合格品的话,等待接受社会教育再成为合格品就会代价惨重。因为毕竟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还是以正面的教化为主的;而社会教育,往往则是以教训为主的。

人的欲望的善恶,界限在于合理与不合理。而欲望之合理与不合理,能够如实辨别与自制的前提,需要有正确认知模式的建立。

因此,没必要把罪恶归结为欲望;看待善与恶的根源时,从认知角度去观察会更恰当。人的认知模式一旦正确时,恶的行为模式其实也就会自然消失,也就自然转向成善了。人的欲望是不可能被消灭的,只能转化。消灭欲望的想法是一种错误的想法,结果不但消灭不了,反而还容易再增新的罪恶。

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对伦理道德观念的价值认知,将恶欲转为善欲,由此一个人的恶行就会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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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如果没有欲望,还有什么恶?恶就是掠夺别人的欲望!欲望本身不是恶,欲望引发的人的掠夺行为才是恶!欲望是人的天性,是大自然给予人的生命的主要内容!人都是欲望体,也是矛盾体!其矛盾就是,是自己去创造欲望,还是直接夺取别人的欲望!这就是善恶的差别!罪恶的根源就是人性恶,就是掠夺别人的欲望!

欲望是人性的一部分。是物质运动系统的功能,属于感情欲望系统,受人性精神系统的调节管控!它们互相矛盾斗争转化,达到天人合一,循规而不逾矩的最高境界!在社会和人际关系上,人性表现为善恶一体,即互助合作,创造满足欲望的条件,或者是直接掠夺别人的欲望来满足自己!当然,弃恶从善是最高境界!总之,人性的最高境界就是,天人合一,弃恶从善,循规而不逾矩!这就是杜绝罪恶的欲望的正确打开方式!只有在共产主义公有制社会才能完全实现!

为什么人们常常说金钱和欲望是万恶之源呢?这是因为金钱美色欲望确实是世间,引起产生罪恶的东西,但它们本身并不是罪恶,而掠夺它们的人的行为才是罪恶!就好比,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由于我们害怕罪恶,又不能消灭罪恶,我们就迁怒于金钱欲望,认为它们就是罪恶!

欲望具有追求无限满足的特性,而我们的生产力又是极其有限的,这就构成了我们人类的主要矛盾!这一矛盾就推动人们形成了善恶一体的人性!又推动人们选择了善良或者是罪恶的人生道路!罪恶的根源,就是恶人选择了掠夺别人欲望的罪恶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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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若无法抗拒自然,就不会有社会。

个人若无法抗拒社会,就必然产生欲望。

情感是人类刻在地球上的一道伤疤。没有情感,大概人也没什么意思了。少了刻骨铭心,少了春花秋月,少了得之喜,少了失之痛。人生何趣?更不会有流传千古的人类灿烂的文明。为了情感,我们可以舍身饲虎 。可以人情大似债,头顶锅也卖。

但是情感 也是人类欲望的发源地。我们不遗余力的去努力,去积蓄,去贪糜不是因为情感还能是什么?

所有的利益都是情感的延续。

自然没有情感,所以我们看到了,感受到的都是平衡、都是无情。但这种平衡、无情也才体现了自然的伟大、公正与 深邃。人一方面敬佩自然、崇尚自然。另一方面不甘于自然,所以才要改造自然——这就有了人的社会欲望。而 社会欲望又推动了人的个体欲望。

倘若自然本来就是完美的,为什么还要成立社会?成立国家?

那只能说,我们不承认自己是动物,是自然的附属。

所以说,即便自然创造了人类,而人类终将征服自然。

倘若社会本来也是完美的,为什么人还要划分阶层,拥有权利?

那只能说,我们承认自己还是动物,深得弱肉强食,生存竞争之道。

所以说,公平不是社会的目的,欲望才是社会的推动力。

权利或许是自然所赋予的。

但欲望显然是社会创造的。

站在自己的情感世界里,怎么选都是对!

站在自然的世界里,怎么做都是错!

公正会克制情感。

情感会激发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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