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离职上交微信(离职公司要求上交微信)

网友提问:

员工离职后,公司要求交出微信,我该怎么拒绝?

优质回答:

关于手机号与微信号。

手机号是基于三大运商平台的通话服务,而微信号是基本腾讯公司平台的社交服务。微信号与注册的手机号解绑后,可以重新绑定在其它手机号上,因此,这二者是相对独立的。

也就是说,当初你用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用你的身份证注册了微信号,只要你将微信号与原手机号解绑,理论上这个微信号就属于你个人的。

但是,你在销售岗位上干了三年,并用这个微信号加了“几千个客户”。这些客户显然属于公司的资源,加之你又想离职单干,所以,你与老板之间的争论并不是微信号之争,而是客户资源之争。

你该如何处理呢?

1.我的观点是把微信号给公司。

道理很简单,微信只是你与客户交流的一个社交软件。你完全可以把微信上客户信息记录到工作笔记上(电话号码和微信号),同时进行优质客户、一般客户和僵尸客户的分类,待你将来单干后,对客户进行拜访时或与优质客电话沟通时,重新用你的新微信号加为好友,以便于你与客户间的沟通交流。

你离职后单干,由于涉及到品牌、价格和售后服务的问题,你重新拜拜客户是必然的环节。所以,这样处理既不影响你与老板的关系,也不耽误你的经营,可谓一举二得。

2.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你把手机号和微信号都给了公司,即老板的要求你都满足了他。反过来,你工作三年期间,老板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你缴纳社保,那么,你就应该向老板主张合法权益: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双倍补偿,即老板还要付你三年的工资;

(2)没有办理社保,必须为你补办。

如果老板愿意补偿你三年工资,同时补办社保,你无疑会得不菲的权益;如果老板不愿意,那你就完全可以说,微信号我肯定给公司,但在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处理后给。

3.由于你与老板都在同一个城市,加之你离职后还在家电批发行业里干,正如你所说,你也不想与老板搞成冤家。

所以,你可以与老板做开诚布公的交流,晓以利害。最后,老板肯定会妥协的,默认你在家电批发行业单干,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培育市场,而不是让双方受损的恶性竞争。

其他网友回答

不应该拒绝!要坚守规则。

在公司上班的员工,受公司的制度约束。你的微信群里面的客户,都是公司的人脉资源,假若你把微信的信息带走,那不是挖公司的墙脚吗?公司内部的微信群,每天可能发布不同的信息,这些都是公司内部事务,也属于公司内部“隐私”,也是不能随意向外传播的。公司有宣传的要求又除外。草民不为公司打工,但凭个人经验认为,你在公司上班3年多了,老板为人可以,对你也还不错,应该说待遇比较高,你应该学会感恩,不应该带走公司的资源,应该按照公司规定交出微信。你离职后另立门户,也可能会有与原公司合作的机会呢。人应该讲规则,人应该讲诚信,客户资源是凭公司信誉建立的,不可能是你个人的能力建立的。至于公司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没有买五险,那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你应该提出个人诉求,也可以反映到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公司的客户资源信息,公司没有签合同买五险,是两件事情应该要分别对待。我不在人社部门上班,分析是否对头也不知,只能是共同探讨你的提问吧。

其他网友回答

给就给吧,这有什么用。能带走的不用微信也能带走,带不走的就给公司用吧。没必要再意这些小事。

其他网友回答

离职公司让交出微信,你能不能拒绝还需要看这个微信是你的私人号码,还是你入职公司以后,公司给你配备的工作号了。

微信现在对于每个人来说,就相当于之前的QQ一样,没有微信之前,需要在线发送的文件一般就是用邮箱或者QQ在线发,但是就这几年工作中的情况看来,邮箱已经都很少用了。当然,也许是我恰好遇见的都是基本不用邮箱的公司。

很多人的联系都由电话转成了微信语音电话,在线沟通也都由原来的QQ改成了微信。当下,有一部分人留联系方式时,电话留不留的已经成了次要,微信基本上是必加了。

由此催生出了一种新型的销售方式,微信网销。

一是组建微信群,二是经营朋友圈。目前主要是这两种方式,而且市面上相当一部分求职期望是网络销售的求职者,之前的工作经历都是通过微信进行销售。所以就导致了所有的客户资源都在微信上面。

那么,如果微信号是你的私人号码,你可以根据个人与公司的关系,选择交或者不交,或者直接交接客户资料就行。但是,若这个微信号是入职时公司交接给你的工作号,那么,离职的时候肯定是要交还回去的。

比如说我们公司的销售部,每个入职的销售人员都会配一部手机,当然,里面都有微信号,QQ号,手机号这些东西,离职的时候自然是要交接的。公司这样的做原因,无非就是员工不管怎么换,客户资源不会丢。而且配备了专门的手机,看似增加了支出,其实也少了员工离职时的纠纷。

所以,既然是公司配备的专门的工作号,题主还是不要犹豫了,直接交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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