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要是领导让加班不去加班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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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后果,明着说不能加班,只要你不想当领导,谁都不是你的领导。如果领导给你穿小鞋,你就天天盯着他,然后实名举报他。以后领导再也不敢把你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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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务员就别想加班给你加班费,公务员加班想要加班费的都没有好下场,谁安排你加班,你要加班费,这个安排的人就要给你小鞋穿,什么评先进,什么入党、提拔、进步等等你就别想了,我和我老伴都当了几十年的公务员,加班无数次,只能把加班当作和正常上班一样,绝不敢有半点儿意见。当科员有科长管你,当科长有局长管你,当局长有市长管你,市长也有别人管他,上边让加班就得加班,敢不加班吗?加班费那更是天方夜谭。
加班有有效加班和无效加班两种情况。所谓有效加班就是工作性质决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加班才能完成工作,这样的加班是必须的,是公务员的特点决定的,不但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还应当积极认真地做好加班的工作。有些工作是突击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非常急迫的时间要求,比如说我工作的时候管理过职称,对评审上报工作。各个单位要发把本单位评职称的人员报到我们局,我们局要进行初审把关,有的单位准备的不充分要反复几次上报才合格,我们又要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到地级局去评审,地区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时间是固定的,没有按时上报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那就会把整个评审工作耽误一年,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就不会再给你这个市县评审了。这样的工作不加班是不可能按时完成的,各个县市的工作人员都是加班加点进行工作,有的还需要抽调一些别的岗位的人员协助工作,除此以外年度工资审批工作等,也是在很短的时间,要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批,提前不了,也不能错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结束,才能和财政部门进行衔接,按时把工资发出去,这些工作都是需要加班的工作。不同的公务员部门有不同的加班内容,这些加班都是有效的加班,都是必须的,你当上公务员就要正确对待这些事情,也不要考虑加班费的问题,有时加班时间比较晚,能吃点儿工作餐就算不错。有很多时候得自己掏腰包给自己加餐,不能有任何怨言,不然的话活干了,还得罪了领导,就得不偿失了,我和我老伴简单计算了一下,大约每年加班的天数大约在60到100天,加班的时间在半小时到3小时左右,最重要的加班那是防汛期间,每年都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必须三天之内有一天晚上在单位加班值班,1995年市区发生了特大洪水,把整个城区一楼都淹了,有的地方淹到了三楼。大约一个月的时间,那无所谓上班还是加班了,整天就是参加抗洪抢险,抗洪救灾。有时有食品就饱吃一顿,有时一天都吃不上饭,也得坚持参加各种抗洪救灾工作。这是对所有公务员的严重考验,绝大多数人都经受住了考验,包括我自己在内,但是也有少部分人跑没有影了,怕苦怕累怕死了,这些人不配当公务员,根本就不是人民的公仆。
再说说那些无效的加班。体制内的公务员单位,有的领导善于搞形式主义,搞表面文章,本来工作时间以内就可以完成的事情,工作时间不积极努力去完成工作,反而以加班的形式,做出工作积极努力的样子,就形成了单位普遍经常加班的情况,有的领导愿意表扬那些加班的公务员。好像谁加班谁就是工作积极,谁就是工作完成得好,这样误导了一些本来不用加班的公务员也加入到加班的队伍当中来。有的单位领导会用加班晚餐等来吸引一部分人参加加班,实际上这样做是鼓励了懒惰,鼓励了工作时间不好好完成工作的那些人。挫伤了工作效率高,工作认真,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志的积极性,一般同志不敢提出批评,领导自己不自觉,所以就形成了这些无效的加班,不但使工作受到影响,而且很多公务员的家属对此意见很大,甚至有的人到单位来看看到底是在加班还是在干别的事情。有的公务员家属是工人,他们在工作时加班是有加班费的,说加班公务员没有加班费,有的人也不相信,还有的因此造成了家庭矛盾。
我30岁从部队转业到人事局工作,后来又去了市委组织部工作,提拔以后,又到纪委监察局工作,最后又回到人事局工作,从一般科员工作开始,到最后当局长,经历了各种加班工作,需要我加班的时候,我从来不敢有意见,也不能有意见。根本就没想到过给加班费的问题,无论春夏秋冬,下雨还是下雪,都要态度积极地参加加班工作,无论是当科员,还是当科长,当局长。没有一次耽误过上级安排我的加班工作。没有因为加班的事情影响自己的进步和提升。
无论给不给加班费,公务员都是要加班的!任何公务员都回避不了加班的问题,只不过是加班多少的问题。我支持公务员有效加班,积极努力去完成本职工作和突击性工作。我认为公务员的有效加班,应当享受加班费,公务员也是一种工作,不能只讲奉献。不讲报酬,加班不给加班费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我反对无效加班,那些做样子的人,最好不要做样子,当前反腐工作的内容之一,就是反对形式主义,反对摆花架子,对公务员的效能监察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应当在工作时间完成任务,而完不成任务的人有进行惩戒,而不是鼓励。在我担任领导职务以后,我是非常注意下属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任务的,这就要对单位的公务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工作能力在短时间内不断提高,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该加班的工作必须加班,不需要加班的工作不鼓励公务员加班,对经常加班的公务员弄清楚到底是工作能力差,还是工作任务多造成的,不盲目地鼓励加班的公务员。这样才会使全体公务员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在单位时间内做好更多的工作,绝不把加不加班作为评比先进和提升公务员职务的衡量标准,我担任领导的那些年,单位的加班明显减少。受到同事们和家属的欢迎。但是公务员加班没有加班费这个问题,不是我个人能解决的,如果给加班的公务员发加班费,那就是违纪,是要受到纪律处分的。所发的加班费也会被纪检监察部门收缴。所以给加班的公务员发加班费是一个上层解决的问题。基层的公务员只能提提意见和建议。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顺便说一下公务员按照法定是有正常的休假的,但是很多公务员,因为单位工作忙没有空休假,还有的领导认为,公务员休假就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等等,所以有不少公务员是得不到休假的。这也是一种不正确的做法,好在有的地方出台了公务员依法休假的硬性规定,很多公务员实现了自己的正常年度休假,因为工作忙没有休假了也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做法是正确的。公务员加班应不应当得到加班费,涉及到千百万人的切身利益。国家应当对此进行调研和论证,无论有加班费还是没有加班费,公务员都应当踏踏实实的,无怨无悔地做好工作。有效加班是应当存在的,无效加班是应当避免的。我们应当像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那样,反对无效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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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经批准加班是有加班费的,一般是15元/小时,每月不超过600元。领导要是让加班,要是不去,一是领导可能不满意,二是可能影响或耽误工作,三是其它同事应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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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不听话,没好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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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没有加班费的,运气好的话能够事后调休轮休。好多地方都有过单位给节假日值班人员发加班费后面被纪委勒令退回的事,所以钱这玩意就是根红线,谁碰谁倒霉,到了最后也就自然没人提加班费的事情了。另外不服从领导安排加班出了事,后果你得全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