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对于娘家房子拆迁,女儿该不有份,如果没有该不该赡养老人?
优质回答:
在回答问题之前,先看几个例子。
其他网友回答
据我所知,娘家房子摊拆迁,还要购买商品房,一般开个家庭会议,当面锣对面鼓,视所剩之钱多与少,先给女儿们喜面钱,各家5万10万,然后再二一添作五,将钱分给几个儿子,这样操作各家如实,习以为常。
按传统说法,嫁出去的女儿,已经是人家人,至于赡养老人,按本地习俗,以儿子为主,女儿为辅,儿女各表孝顺,尽心尽力,问心无愧也。
其他网友回答
我和弟弟从小到大一直感情非常好,如果父母把所有财产都给弟弟,我不会有任何嫉妒和想法,我依旧会和弟弟一起赡养照顾父母,但我不是一个人,我有家庭有老公,我还要顾及到他的感受,将来我照顾父母肯定需要得到老公的支持,要不然小家都稳定不了,生活一地鸡毛,所以从这一点考虑,我希望天下重男轻女的父母能多多少少为女儿着想一下,哪怕给的财产不多,也是一份心意,让她可以在老公那里有个交代,不至于为难。幸运的是我父母比较开明,兄弟姐妹之间都和睦相处。
其他网友回答
我自愿放弃,不会和弟弟争一分,赡养老人我也会主动承担,因为那是我亲身父母
其他网友回答
我认为:如果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就不该有份,娘家给份是情分,不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你已经不属于这个家的成员了,凭什么有份。如果还没嫁共同享用是肯定的了。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应该有任何附加条件的。赡养老人,当女儿的,可以多管,可以少管,也可以不管,多管尽的孝多,少管尽的孝少,不管就算没人说你自己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我觉得作为女儿,娘家的事,除了赡养老人,其它的事还是少掺合,否则就是自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