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天理,灭人欲理解正确的是(存天理灭人欲长期成为文人追求道德完善的标准)

网友提问: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存天理、灭人欲”这个话。我们应该怎样理解?

优质回答:

论人欲与天理的关系

很多人博学多才,善于总结、追溯古代智者的理念思想,期望引经据典,深入讲解,认真传播,使得优秀的人文思想发扬光大,造福社会,实乃社会之幸,其人贡献卓著。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方解人间智慧,才明白人生的价值。真理在实践中行走,才能领会真理的正解。伟人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点不错。

朱熹思想“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易懂,人欲难除。佛教思想可以说把灭人欲的思想践行到了极致。佛教思想让人破除欲望,得到解脱。但难道我们都要隐居山门吗?你要这样理解,你就是误解了佛教的思想,并且是彻底地误解了。

“存天理,灭人欲”,“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等思想与佛教思想不尽相仿,但又截然不同,佛教思想要深入得多,需要深入学习方得其意之一二。人是活生生的人,欲望灭尽就全归为灰烬了,世界也不叫世界了。

世界还是要精彩,人生也还是要精彩。欲望要有大欲望,当世界装在你心中,人类装在你心中,你的欲望将能得到升华。如菩萨普度众生的欲望,那是多么伟大。

人欲非是要灭掉而是要升华,把天理装人心,真正理解了天理,欲望便是为天理服务。正所谓“万物辉花唯我现,众生韶华不离心”。让大爱成为欲望,还有什么理由要灭掉欲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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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朱熹是南宋理学的集大成者,他将儒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们常常对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做出片面的理解。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理解“存天理,灭人欲”呢?它能为当今社会提供怎样的借鉴呢?下面,我们一起来探讨探讨!

何为“天理”,何为“人欲”

《朱子语类》有云:

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学问”;《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在朱熹看来,“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不是他自己发明的。朱熹认为,在传统儒家经典里已经蕴含了这种思想,而自己则是将其提炼和归纳。那么,在朱熹看来,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欲”,它们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朱熹画像

“天理”即合规律、合道理

过去,一般人往往会把“天理”解释为封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不错,“天理”的确包含着“三纲五常”,但“天理”绝不等同于“三纲五常”!

“天理”包含事物发展的规律、道理之义。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都是有它的规律的。事物运行的常理;为人处世的道理;家庭生活的伦理……这些无外不是“天理”。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天理”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具有规律性的,是符合社会基本秩序的道理。

“人欲”——合理的欲求与无节制的欲望

朱熹的观点认为,“人欲”包含两个不同的方面。一个是合理的欲求,一个是无节制的欲望。朱熹认为,合理的欲求不能算作是“欲”而应把其认为是“天理”。因此,朱熹主张的“灭人欲”显然指的是后者。

因此,朱熹提出的“灭人欲”不是要扼杀人性,灭除食欲、爱欲等,更不是说要消灭人的进取心与上进心。

那么合理的欲求(或者是说“天理”)与无节制的欲望之间的界限是什么呢?

“天理人欲同行异情”

《朱子语类》有云:

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盖缘这天理须有个安顿处,才安顿得不恰好,便有人欲出来。

朱熹认为,天理和人欲是相伴而生的。而“人欲”的产生是因为“天理”没有被安顿好。这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怎么理解“安顿”?

在我看来,“安顿”是人对“天理”的执行。对“天理”执行得好,那么“天理”就是被安顿得好。反之,若执行得不好,“人欲”就产生了。朱熹曾通过一个问答的形式来说明“天理”和“人欲”之间的界线。

▲《朱子语类》

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这个问答,非常清晰地说明了“天理”与“人欲”之间的界线。正常的物质和生理需求是“天理”而非“人欲”。

一个人渴了想要喝水,饿了想要吃饭,那是正常需求,是“天理”。但,渴了,不仅要求要解渴,还要求要喝果汁;饿了,不光要吃饭,还要求要有山珍海味,那便是“人欲”了。因此,我们可以说,“天理”与“人欲”的界线是清晰的,但又像是一层薄雾,很容易越过。

那么,朱熹为何要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呢?

控制思想,重振纲纪

朱熹生活在南宋时期。南宋是半壁江山,内忧外患。在内,社会各阶层矛盾尖锐,朝政腐败;在外,又有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南宋统治岌岌可危。

朱熹对传统儒家学说进行改造,并融入释、道等思想,继续发展理学思想,积极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南宋封建统治!

一方面,通过“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控制民众思想。做人要安安分分,在自己的位子上做好自己的事儿,不可坏了纲纪。

同时,让民众不要有过多的“人欲”。有吃有穿就好,不要去追求吃好穿好!“人欲”少了,社会矛盾自然也就少了。

另一方面,通过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规劝统治者要克制自己的“人欲”,不可贪得无厌。同时,要做到顺承天理,在其位谋其政,不可败坏朝政。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存天理,灭人欲”是维护封建统治的一方“良药”。

时至今日,“存天理,灭人欲”对当今社会有何借鉴呢?

“存天理,灭人欲”对当代社会的启迪

尽管,“存天理,灭人欲”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而提出,但其中仍不乏合理因素,能为当今社会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尊重生态规律,维护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

朱熹宣扬要遏制不必要的欲望。当今,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人类对自然无止境的索取,让自然环境伤痕累累。同时,自然环境的破坏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极端天气越来越频繁、地质灾害频发、环境污染、各种疾病随之而来等等。

因此,人类应该要克制自己过分的欲望,不可过分地向自然索取,要尊重自然规律,保持人类自身与自然环境的动态平衡。

国家公职人员应恪守本职,不可贪图私欲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求私利。因此,我们必须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存天理,灭私欲”。这里的“天理”是指为人民服务。国家公职人员是人民选出来的,是要为人民谋幸福的,而不是利用人民对其的信任,来谋求不正当的私利!

因此,要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素质的培养,坚决反对和打击腐败,保持国家公职人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总结

“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提出的。不少人片面地理解“存天理,灭人欲”,导致对其持完全否定态度。但其也有积极的一面,如:要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要克制不合理的欲望等。这些积极的方面不仅是传统文化的经典,而且对于当今社会发展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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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天理,灭人欲”是北宋儒家人抛出来所谓的高论,其实,天理本来就存在,是自然而然存在,本就不需要人要她存在,人欲也是自然而然存在的,为什么一定要灭掉呢?

其实,天理和人欲是一个东西,如同心即理一样,一切都应该随其自然,不应该放大人欲,也不应该灭人欲,就如同天理,谁都灭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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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的核心思想,朱熹,作为宋朝理学的集大成者,对儒家的作为整个封建社会的官学体系得以延续和发展无疑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朱子编著的《四书集注》是古代科举制度莘莘学子的考试教材,是诗书人的必修科目和为学修身的准则。可是就“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的本身而言,我并不认同这样的理论,这句话本身,是有悖于人性和儒家思想的核心“中庸”。

其实,朱熹晚年对于这句话也是有反省的,明代大儒王阳明在其《传习录》中收录的《朱子晚年定论》也提到朱子在晚年的时候已经明白自己以前的学说有误。

其中在《答何叔京》中提到:“乃知日前自诳诳人子罪,盖不可胜赎也,此与守书册、泥言语、全无交涉,幸于日用间察之,知此则知仁矣。”在《答张敬夫》中说“盖平日解经最为守章句者,然亦多是推衍字义,自做一片文字,非惟屋下架屋,说得意味淡薄,且使人看者将注与经作两项功夫,做了下稍,看得支离,至于本旨不相照。”

由此可知,朱子晚年是对自己编著的在世间流行的《四书集注》《大学或问》是有反省和反思的,而朱子晚年的定论思想则更与明代大儒王阳明的“心即理”的理论相似。

而“存在理,灭人欲”这个理论本身是违反人性的,是朱熹的理想主义追求,不具备任何现实可操作性,正如他晚年自己的反思:只是一味死扣书本,推衍文义,而脱落日常生活,把意思理解的支离破碎而丝毫没有理解《四书》的本义而落入了下乘。

一、“存天理,灭人欲”违反人的本性。“人欲”其实并非“洪水猛兽”,相反“人欲”人人不可或缺。

为什么说“存天理、灭人欲”违反人的本性,因为人欲是人的本能,只要是生命就有生的本能和欲望,先别说最普通的人要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首先得要吃喝,以保证生命的基础能量,就拿很多志气高远的修行人来说,无论是佛道成佛成仙,还是儒家说的成为圣人,其实仔细想想,这不是恰恰是最大的欲望吗?

《说文解字》说”欲”,从欠,从谷,。“谷”为供人食用的五谷杂粮;“欠”为缺少、缺乏、欠缺,表示有所不足。缺少五谷人就会饥饿,就会产生对食物的需求和获取食物的愿望,故“谷”“欠”为“欲。

欲的本义为不满,正因为有了不满、有所缺,我们才能有行动的念头去改变这个不满的状态,比如我们的肚子空了,不满了,有所缺,我们才能吃得下新的东西。平静的湖面有了一缺口,有了不满,就会流动,成为川流不息的活水,进而生生不息,否则就是一潭死水而没有任何生机。

佛家把我们这个世界称之为“欲界”,也就是在告诉我们,我们这个世界的本质构成就是七情六欲构成的娑婆世界,所以每个人的一生总有不满和有所欠缺,所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人欲是我们所在的欲界的存在基础,也就是说没有人欲我们就不会生存在这个地球的欲界了,所以人欲不是洪水猛兽,而是生命之源。而中国历代的古圣先哲也从未说要灭人欲,孔子说“食色性也”,老子说知“其白守其黑”,没有说灭掉黑。所以“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是违反人的本性的。

二、“存天理、灭人欲”有违儒家的核心思想“中庸之道”。

人欲不可灭,如同水一样,是人类的立身之本,生命之源,人人不可或缺,但是水无制则一定会成灾,所以又有水火无情之说,同样人欲无制就会让人失去人性而堕为禽兽,成为披着人皮的禽兽,完全被欲望所驱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而人有着区别于动物的理性,也就是朱熹讲的天理,至仁至善的天理, 人有人欲的同时,又因为人同样有天理,天理至仁至善,是仁爱、道义的代言,也就是阳明先生说的“良知”,正是因为天理的存在,让人欲有了约束和制约,就如同孙头上的紧箍咒,也如同给泛滥的洪水修筑了大坝沟渠,让水被人类所用而又不会对人类产生危害,

所以天理的存在,让人成为了一个大写的人,而不是禽兽。

故圣先哲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从未提出要灭人欲,而只是告诫我们不可纵欲,要节欲,老子的“知白守黑”,“守中”,孔子提出中庸之道,不可偏执任何一端,天理让人区别与其他禽兽,而能称之人,失去了天理人堕落为兽类,而没有了人欲,人都没有生存的机会,有何谈存天理。

人首先是动物中的一员,进而才是有别于其他动物的人, 而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只执于天理,而没有人欲,人将不存,天理又很能体现呢?

三、“存天理灭人欲”二元对立,明显有失中国文化的核心思想“惟一”,落入了下乘。

儒学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最经典和核心概括就是著名的“十六字心传”。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只有“惟一”,从来没有二元对立,所以《道德经》告诉我们“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心经》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在古圣先哲的眼中,所有的是非对错,好坏都是属于个体认知,没有固定的标准,所谓的好坏善恶都是相对的,从来都不是绝对的,所以好也坏,坏也是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所以王阳明龙场悟道之后提出“心即理”,提出天理和人欲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二元对立而是要执一守中“致良知”,也就是说用人性的本善,与引导自己的欲望,让欲望化为刚健的行动力,而不是反过来被欲望所奴隶,人欲本身只是一个工具而言,就如同泛滥的洪水,灭是灭不了的,堵也是堵不住的,著名的大禹和其父亲鲧两种截然不同的治水方式是不是给我们很好的启示呢?

结语:人有多大白就有多大黑,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善良仁爱的一面,同样也有一些不敢晒出来的小心思小邪恶,这个才是正常的人,所以古人说“人无完人”,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同样“存天理、灭人欲”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不被为自己的不完美而心存苦恼,也不必为自己的有基本的人欲而存在心存芥蒂,但是我们更应该清楚,身而为人,就要有为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和责任担当,心存天理良知不可泯灭,那是我们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根本。人欲如同水,人人不可或缺,如果把它同天理对立,那是“失一”而落入了下乘,而正确的方式只需用天理照亮人欲,让它为所用,而不是被人欲所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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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倡导心性修炼。“天理”指的是公平慈善,是仁爱之心。“人欲”是人的自私欲望。人为了满足私欲,必然损害他人而利己。“存天理,灭人欲”,是要求人心向善,灭除恶念,形成政风清廉,民风淳朴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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